2025年12月2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签发2025年第4号农业农村部令,公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2025年12月19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了《办法》全文。
现对全文核心内容进行解读。
一、适用范围
《办法》第三条第三款指出,茶鲜叶被明确列为必须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的农产品,覆盖茶叶生产、收购、加工、销售全链条。
二、茶叶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生产环节
质量安全控制:茶叶生产企业、合作社需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如农药、肥料),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确保茶鲜叶无禁用农药残留,常规农药残留不超标(第七条)。
生产记录:需如实记录生产过程(如用药、施肥、采摘时间等),记录保存至少6个月(第八条)。
开具要求:按生产批次在产地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数量、产地、检测结果等(第八条、第十四条)。
2、收购环节
收购方责任:茶叶收购企业/个人必须收取茶鲜叶的合格证,保存至少6个月;未提供合格证的,不得收购(第十条)。
混装/分装销售:若收购后进行混装或分装销售,需重新开具合格证并保存记录(第十一条)。
3、网络销售
通过电商平台销售茶叶时,必须附带合格证;鼓励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展示(第十三条)。
三、合规操作建议
1、生产管理
建立完善的农事操作记录系统,确保可追溯。
优先采用信息化方式开具合格证(如二维码),并与追溯标签整合(第十五条)。
2、包装与标识
包装销售的茶叶需在包装表面或内部固定合格证;散装茶叶按批次附证(第十六条)。
3、风险防范
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避免因未开具、伪造或保存不当合格证被处罚(最高罚1000元,第十八条)。
四、政策支持与监管
服务支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需为农户提供快速检测、开具指导等服务(第九条)。
信用管理: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影响企业/个人信用评级(第二十条)。
五、关键时间节点
2026年2月1日:本办法正式施行,茶叶生产经营者需提前调整管理流程,确保合规。
意义:
新规强化了茶叶全产业链的质量安全责任,通过合格证制度倒逼生产规范化。茶叶从业者需从源头把控质量,规范记录与标识,适应监管要求,以保障产品竞争力与消费者权益。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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