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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修法,别再上演"从不管到乱管"的荒唐闹剧

商标法修法,别再上演"从不管到乱管"的荒唐闹剧 三十七计知识产权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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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个常识性的追问,把这届修法逼到了墙角一、"心机商标":一个自相矛盾的立法概念最近商标法修订草案二审,一个
——一个常识性的追问,把这届修法逼到了墙角

一、"心机商标":一个自相矛盾的立法概念

最近商标法修订草案二审,一个高频词叫"心机商标"。
官方定义是:通过包装成商品成分、生产工艺的商标,比如"树上熟""0添加""古法"等,误导消费者。
听起来很有道理。但稍微追问一句,逻辑就塌了:
"树上熟"通过了注册审查 → 说明审查员认为它不违法 → 发证 → 三年后说"这是心机商标" → 要撤销。
同一个标识,同一个审查标准,同一个审查机构,前后矛盾。
这就好比:交警发了一张驾照,三年后说"你这驾照发得不对",吊销了。
板子打在了谁身上?打在了合法申请的人身上。
如果当年发证是错的,那错的是审查制度和审查员,不是在职场上老老实实交材料等审批的申请人。
正确的做法只有一个:在注册关口直接卡死。"树上熟"能注册,就说明审核标准有问题;审核标准没问题,就不存在什么"心机商标"需要秋后算账。
没有第三种可能。

二、"揣测动机"不是法治,是人治

这次修法草案加重了对"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处罚,核心逻辑是:申请人的"心机"构成违法。
这是立法上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
动机不能定罪。
法律认定违法的标准是客观事实:你这个标识是不是欺骗性的?你这个使用行为有没有造成公众误认?
"你当时注册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法律不读心术,也不应该读心术。
今天立法可以因为"动机不纯"撤销一个注册商标,明天就可以因为"动机不纯"吊销一张营业执照、收回一个资质。
一旦开了这个口子,所有基于合法程序取得的权利,都不再安全。区别只在于:有没有人来翻你的旧账。
这不是在加强商标保护,这是在摧毁整个权利体系的安全感。
有没有欺骗和违法要根据客观事实,比如说壹号土猪,如果卖的不是土猪,那就构成了欺骗消费者,本身有市场监督局可以管,轮不到商标局管,如果卖的是土猪,那就不存在心机不心机的问题,是诚信经营,撤销他的商标就完全没有道理。

三、囤积商标:解决方案简单到近乎可笑,但没人愿意做

说到商标囤积,这是另一个常识被扭曲的地方。
每年上千万人申请商标,审查员忙不过来,囤积者钻空子——这是现实。
但解决方案真的很难想吗?
一个最简单的思路:以单个申请主体为单位,设一个注册数量上限,比如100件。超过这个数量,需要提供真实使用证明或商业计划,申请额外名额。举证不能,不批名额。
这个方案好在哪里?
  • 不需要审查员去猜动机——数量本身就是最强的信号
  • 99%的正常申请不受影响——正常企业不需要注册1万件商标
  • 执法成本极低——超量了才审查,不过量的直接过
那为什么没有这样设计?
不是因为技术上做不到。是因为:
动了利益链条。 大量囤积商标的人,背后有代理机构、有炒标客、有靠转让商标吃饭的人。设数量上限,等于端了他们的饭碗。
动了政绩数字。 申请量是知识产权"大国"形象的指标。限制数量,申请数字不好看。
动了路径依赖。 原来的路子走惯了,换一个更合理的做法,要动的东西太多,不如打补丁。
所以不是"管不了",是"不想管到那个份上"。
用"制度复杂"来为"不作为"找借口,是行政体系最常见的话术。一个有正常认知能力的成年人都能想明白的方案,专业立法团队不可能想不明白。

四、合法注册的商标能不能随便撤?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是一个尊严问题

这次修法还有一个被忽视的潜在风险:存量注册商标的法律稳定性。
2019年修法加入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可撤销",这次继续加码。但问题是:2019年之前按旧规则注册的大量商标,会不会在新标准下被翻旧账?
如果适用新标准:等于用今天制定的游戏规则,去否定昨天合法取得的结果。这在法律上叫"法不溯及既往",是现代法治的基石之一。
如果不适用新标准:那这次加的处罚条款,只管得住新注册的人,旧人继续逍遥法外。两套标准,同样荒谬。
无论怎么选,板子都有问题。
更让人担忧的是这种执法思路背后的逻辑:当年收钱的时候没意见,现在规则改了,回头说"你那个证儿不算了"。
政府公信力,就是这样一点点被磨损的。

五、运动式整治:每次都是正规军陪绑,投机者换个马甲

回顾过去这些年,每一次"商标专项整治",最后的结果几乎都是一样的:
  • 正规注册的企业:一脸懵,刚按流程走完,被告知要补材料、要说明情况、可能要被撤销
  • 真正恶意囤积的人:早就转让了,或者用多个壳公司分散注册,查不到
  • 执法部门:一阵风,风头过了,囤积继续
守法者受罚,投机者逍遥,这不是整治,是反向激励。
原因很简单:真正的职业囤积者,有足够的经验和资源规避每一次运动式执法。而那些老老实实注册了几十件商标的中小企业,才是每次整治的主要"受众"。

六、一套真正管用的制度,应该是什么样的

不想只破不立。说说一个合理的商标管理体系应该长什么样:


一、注册关口,认真把关
注册阶段就用清晰标准:标识是否具有欺骗性、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是否属于禁用条款。不搞"先放进来、用的时候再秋后算账"。


二、数量红线,说到做到
设定合理上限,超量需要举证。数量异常本身就是审查信号,不需要审查员去猜动机。


三、注册之后,法律稳定
合法注册的商标,非经法定程序和正当理由,不得撤销。撤销要有过渡期,要有补偿机制,要保护信赖利益。


四、执法标准,前后一致
不能用两套标准——注册时一套、执法时一套,今天宽、明天严。标准稳定,预期才稳定,营商环境才好。


五、责任到位,不甩锅
注册环节出问题,追究审查责任;使用环节出问题,追究使用责任;代理机构参与违规,追究代理责任。不能让守法者为各个环节的失职共同买单。

写在最后

这一轮商标法修法,出发点未必是坏的。
打击"心机商标"、遏制恶意囤积、规范注册秩序——这些目标都是对的。
但好的出发点,不能掩盖方案本身的缺陷。
如果在修法过程中,不去追问"为什么当年注册了现在说不对",不去解决"数量红线为什么不设",不去正视"存量商标的信赖保护",不去反思"运动式执法为什么总是误伤守法者"——
那这次修法,大概率会变成又一次:
轰轰烈烈开场,草草收场,正规军陪绑,投机者继续。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进步,不缺口号,缺的是对自己缺点的诚实。
承认"我们当年把关不严",比"申请动机有问题"要体面得多,也有用得多。
希望这一次,不要再让"从不管到乱管"的闹剧重演。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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