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
南宋(高翥)
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
纸灰飞作白蝴蝶,血泪染成红杜鹃。
日落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
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之一,在仲春与暮春之交,冬至后的第108天,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孔子说,祭如在。祭祀祖先的的时候,就像他们在我们面前一样,一定要心存敬思。清明也是家族血亲相聚的重要节日,一些远在它乡的亲人近戚都在这一天回家相聚,在这美好的春天,带上祭品给祖先扫墓,承载的是后代对先祖的感情寄托与缅怀。

清明扫墓除整修坟墓、清除杂草外,重要的是上坟酒,上坟酒与其它祭祀仪式不同是,上坟酒是家庭在家进行祭祀仪式,仪毕后即全家聚在一起,饮酒进食称为吃上坟酒。吃上坟酒时要留下一些食物与酒,备到坟前供祭,清末徐心余的《蜀游闻见录》中也记“清明节近,俗有所谓上野坟者,大家闺秀也不免此。风和日暖,结队偕来,婢仆携酒食随其后,择坟之幽僻处,席地酌之”。清人褚人获的《坚瓠集》中有“吴中,于清明前,子女长幼持牲礼,楮钱,祭扫坟墓。虽至贫乏,亦备壶醪”。这些记载说明清明期间,无论家境贫富,扫墓备酒醪,或祭奠或自酌,都是理所当然的。

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浏阳河“曲酒”已远近闻名。清代品质益精,墨客赋诗甚多,如顺治时期的史大成吟“秋深村酒熟,露重晓花鲜”、“客思浮云外,人情浊酒中”,嘉庆时浏阳县令赵嘉程则云“饮酣柏子酒,踏遍竹枝春”,同治年间更有了“遍惹竹林诗酒客,年年来此咏东风”的名言,当时的人们以喝上一壶浏阳河“曲酒”而倍感幸福与满足。所谓“无花无酒过清明,兴味萧然似野僧”。清明时节提上一壶浏阳河酒祭奉先祖,不仅表达对先人的思念之情、崇敬之情、感恩之情,更是要借酒来平缓或暂时麻醉哀悼亲人的悲痛心情。
随着时代的变迁,虽然清明节习俗不断发生变化,但扫墓、踏青、郊游这些活动,至今仍被人们重视。在这些活动中,无论是对先祖的缅怀和祭奠,还是对春天大自然美景的享受,饮酒依然是少不了的。在这缅怀先祖的日子里,酒既是后人对先人的尊敬与孝意,也是对祖上一份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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