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是世界上养鹿最早的国家,自商周时代就开始养鹿,历代相传,历史久远。“鹿乃仙兽,全身是宝”。鹿茸、鹿鞭、鹿血等均有滋肝补肾,大补元阳,强筋壮骨,延缓衰老,提高疲劳,提高记忆力,润肤养颜等功能。是传统的滋补佳品。
少喝酒,渴好酒,常喝酒,喝补酒,成功健康全拥有。
早在公元前11世纪,中国就有驯鹿的记载,是世界养鹿历史悠久的国家,中国鹿产品用于医疗保健的历史之久远,入药部位之多,使用范围之广均属世界之最,早在旧、新石器时代渔猎社会时期鹿类就已成为人类牺牲品,殷纣王建筑了“大三里,高千尺”的鹿苑,这是中国养鹿最早的文学记载,那时养鹿主要是食肉、衣皮、观赏。

唐代县官宴请得中举子“歌鹿鸣”、“设鹿鸣宴”,在食谱中已有“鹿胃脯”的记载。北魏思勰的《齐民要术》详细的记述了鹿肉的烹饪技术。到清朝鹿肉则成为贡品。近代由于养鹿业发展,以鹿肉为原料的佳肴不下百十种,成为我国食文化的光辉一页。
唐代隐士戴鹿巾(帽子)自清高,金代北方少数民族以鹿皮为衣、靴、褥极为普遍。现代的鹿皮夹克、衣裙、靴鞋、手套等都成为时髦的高档品,鹿皮还制成了精密光学仪器的擦拭布,说明了经济的发达和文化的进步。
《诗经•小雅•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傚。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鹿是一种温顺可爱的动物,今人形容女孩子温顺可爱,会说这女孩像一只温顺的小鹿。古人早就发现鹿有胆小易惊的习性,因此创造出“鹿骇”这个词,以状人惊惶纷扰之态。《鹿鸣》这首诗,就是从鹿的温顺可爱、喜欢群聚这一点着眼,以“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呦呦鹿鸣,食野之蒿”、“呦呦鹿鸣,食野之芩”起兴,引出下文宴饮“嘉宾”之事,其诗旨意味深长。这一点《毛传》解释非常透彻。

鹿在古人心目中的美好形象,还表现在古代风俗文化的许多方面。《大戴礼记•易本命》曰:“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凰为之长;有毛之虫三百六十,而麒麟为之长;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倮之虫三百六十,而圣人为之长。”如果把人除外,则羽、毛、鳞、甲四类动物之“长”即为凤凰、麒麟、神龟、蛟龙,正好代表最有灵的四种动物。故《礼记•礼运》篇曰:“何谓四灵?麟、凤、龟、龙谓之四灵。”作为古人心目中灵兽的麒麟,实际上就是从鹿演化而来。麒麟这两个字均从鹿,《说文解字•鹿》部:“凡鹿之属皆从鹿。”又释麒:“麒,大牡鹿也。”也就是大公鹿。又释麒麟:“麒麟,仁兽也。

从自然界的生灵到“信而应礼”、“恳诚发乎中”的“仁兽”,鹿在古代文化中的寓意不断丰富发展。同时,由于远古时代就出现了鹿崇拜,许多民族都崇拜白鹿,以为鹿皮毛色白为瑞兽神畜。以至于发展到后来崇拜神仙时,白鹿也一直是仙家的神畜(《乌丙安《中国民间信仰》)。唐代诗人李白在《梦游天姥吟留别》诗中写道:“别君去时何时还?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李白曾受过道箓,他的诗可以反映出唐代痴迷道教的士人对白鹿的喜爱。在佛教故事中,鹿也经常以正义、善良、吉祥的化身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