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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万美元生效了!纳斯达克对中企下 “新门槛”

2500万美元生效了!纳斯达克对中企下 “新门槛” 全球上市IPO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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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6 年 5 月 14 日,美国 SEC 正式发布公告,加速批准纳斯达克针对中国企业的第三版上市新规。这是自 2020 年《外国公司问责法》后,美方针对中企赴美上市的最严准入限制,30 天后正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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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 月 14 日,美国 SEC 正式发布公告,加速批准纳斯达克针对中国企业的第三版上市新规

这是自 2020 年《外国公司问责法》后,美方针对中企赴美上市的最严准入限制30 天后正式生效




一、谁被盯上?7 大标准锁定 
“中国背景企业”


新规明确,总部、注册地在中国(含港澳),或主要运营在华的企业,均需适用额外上市标准。判定不看单一维度,而是 7 项指标综合审核(具体标准文章最后有总结)




二、四大核心门槛:低市值中企直接出局

1. IPO 上市:最低募资 2500 万美元

普通企业纳斯达克IPO,仅需流通股市值1500万美元即可;

但中国企业硬性要求最低募资2500万美元整体上市估值、募资门槛大幅抬高,低门槛低成本上市、投机套利的模式已成过去,正式进入优质实体资产价值上市的新阶段

2. 借壳 / 业务合并:流通股市值≥2500 万美元

企通过SPAC业务合并、反向收购等借壳方式间接登陆纳斯达克,上市后无限制流通股市值必须不低于2500万美元,硬性市值门槛明确。

3. 直接上市(Direct Listing):仅最高层级可上,中企禁普通通道

原本直接上市无需募资、不用承销商,是中企低成本绕道上市的主流方式。

新规明确:

❌ 禁止中企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资本市场直接上市;

✅ 仅允许在最高层级的全球精选市场直接上市,(要求:流通股市值≥1亿美元、公众持股市值≥2500万美元)

4. 从 OTC / 其他交易所转板:先 “挂牌满 1 年”+ 市值达标

中企从粉单市场(OTC)、境外其他交易所转板登陆纳斯达克,新增挂牌满1年的时间要求,同时流通股市值≥2500万美元,从规则上封堵短期借壳快速转板的套利路径。



三、美方为何突然收紧?三大核心顾虑


纳斯达克与 SEC 给出的理由,聚焦 “风险防控”,核心三点:

操纵高发:70% 投诉指向中企

2022–2025年间,纳斯达克上报给SEC/FINRA的市场操纵投诉中,约70%涉及中企;但中企在纳斯达克整体占比仅约10%,相当于违规概率远高于平均水平,属于高风险群体。

监管壁垒:审计、执法难落地

美方认为,中企存在信息披露不透明、潜在政府管控、审计监管难穿透等问题。一旦出现财务造假或市场操纵,美方跨境取证、审计穿透、执法追责难度极大,投资者损失很难追偿,监管实质失效。

低流动性陷阱:小市值易被收割

募资低于2500万美元的小型中企,上市后流动性差、股价波动剧烈、易被庄家操纵,成为割韭菜重灾区。提高门槛,就是要把这类低质、高风险标的拦在门外。




四、争议:是 “保护投资者” 还是 “针对性歧视”?


支持方:

机构投资者、部分券商,认为新规能净化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还建议将这套严监管规则,推广应用到所有高欺诈风险的境外上市主体;

反对方:

中企中企行业协会、专业律所则提出质疑,认为新规刻意单独针对中国企业量身设置严苛条件,属于不公平歧视,且违背美国《证券交易法》精神,呼吁监管采用无国别差异的中性市值准入标准。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提出的相关提案,在本次监管文件中被多次引用,足以说明 SEC 确实认真参考并考量了提案中的相关诉求与问题,具体可参考下方截图。)

纳斯达克回应:

交易所强调中国企业存在独有的市场风险特征,新规并非针对性歧视,核心初衷是保护美股投资者权益,且暂不会将同类严苛规则扩展至其他国家;同时新规设置仅 30 天过渡期(经 SEC 审批通过后即刻正式生效)。

在文件中被提及15次,下图是部分提及的截图:
image.png确,image.png总部

文章被提及的部分截图

2026 年 5 月 1 日,纳斯达克正式向美国 SEC 递交第3号修订提案,核心内容为专门面向中国(含港澳地区)企业,增设更为严苛的纳斯达克初始上市准入门槛官方立论依据为保障投资者权益、防范企业财务欺诈与市场操纵行为



一、适用企业范围(中企判定标准)


只要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就适用本次纳斯达克新规:

一是企业总部或注册地位于中国(含港澳);

二是核心实际经营业务受中国属地管辖。


判定会参照七项核心指标,只要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就会被划入新规适用范围。

  1. 账簿记录位于中国;

  2. 50% 以上资产在中国;

  3. 50% 以上收入来自中国;

  4. 50% 以上董事为中国公民或常驻;

  5. 50% 以上高管为中国公民或常驻;

  6. 50% 以上员工在中国;

  7. 受中国主体控制或共同控制。




二、提案背景与理由


监管担忧:美国政界及SEC普遍担忧,赴美上市中企存在财务欺诈、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潜在风险;同时顾虑中方属地管控影响、企业信息披露透明度不足,一旦出现违规行为,跨境取证与追责落地难度极大

数据佐证:2022至2025年间,纳斯达克上报至SEC的市场操纵相关线索里,七成都源自中企,但中企在纳斯达克挂牌企业中占比仅一成,违规异常比例显著偏高

历史关联:从2020年《外国公司问责法》出台、PCAOB跨境审计监管争端,再到2025年美国推出优先投资限制政策,层层叠加之下,美方对中企赴美上市的监管门槛持续收紧、管控力度不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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