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审议,毕竟很多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需要重新提交,让商标局进行复审。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0632936号“奇人奇味”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5在构成、整体外观、显著性、呼叫以及含义上差异显著,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二、申请商标“味 奇人奇味”是申请人主打的系列商标之一,申请人在30类申请注册的第62350984号、第59460570号“奇人奇味”商标均已成功注册。可见申请商标是申请人所原创,且“味 奇人奇味”商标对申请人极为重要。
三、申请商标标识经申请人宣传推广,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关系,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申请人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商标进行宣传推广,在销售区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味 奇人奇味”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为了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的服务,保证商家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0632936号“奇人奇味”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奇人奇味”商标被驳回案例,我司律师从从申请商标的含义、特征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判断,最终使申请商标予以成功注册。商标复审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技术细节,建议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处理。他们熟悉审查标准和复审流程,能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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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视频非上述所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