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今聊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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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崇尚勤俭节约。在我国古人看来,餐饮浪费绝不是件小事,而是一件能够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的现象,甚至可以影响整个王朝的兴衰荣辱。
最早的反餐饮浪费立法
一餐到底吃几个菜?《礼记》里面是这么写的:“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
这是乡饮酒之礼:六十岁以上的人坐着,五十岁的人站着侍候,听候使唤,这表示对年长者的尊敬。六十岁的人上三个菜,七十岁的人四个菜,八十岁的人五个菜,九十岁的人六个菜,以表示对老人的尊敬。
那么当皇帝与臣子一起吃饭呢?则“天子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所有食器的使用有严格规定,不能跨越,以此表示君臣有别。
由此看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的人,吃几个菜,在阶级社会里都有明文的规定。
但这种规定并不意味着王公贵族就能暴殄天物,相反,无论在哪个时代,任意散弃浪费粮食,都是被鄙视的,民间有“遭天谴”之说,连朝廷也立法对浪费行为进行惩罚和整治。
最痛恨浪费的父子皇帝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寒,对于历代君主纵欲祸国的教训极其重视,《明代史话》载:其称帝以后,“宫室器用,一从朴素,饮食衣服,皆有常供,唯恐过奢,伤财害民”。他经常告诫臣下“奢侈乃丧家之源”,“节俭二字非徒治天下者当守,治家者亦宜守之”。
朱元璋的儿子明成祖朱棣也素以节俭著称,对肆意浪费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典故纪闻》中记载,朱棣曾惩罚糟蹋粮食的太监。一天,朱棣上完早朝后巡视皇城,来到景山北面太监住宿的院落。
朱棣刚一进门,就看见两个太监正用大把大把的白米喂鸡,地上撒了不少的米粒儿,便勃然大怒,厉声训斥道:“此辈坐享膏粱,不知生民艰难,而暴殄天物不恤,论其一日养牲之费,当饥民一家之食,朕已禁之矣。尔等职之,自今敢有复尔,必罚不宥。”随即令人将这两个糟蹋粮食的太监重笞(用鞭杖或竹板打)二十板,而后枷号半个月。
最明确的剩菜处理圣旨
清代雍正皇帝为节约粮食可谓费尽心思,还曾专门为剩粥剩饭的处理和针对浪费粮食现象,先后下了两道圣旨。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下圣旨说:“谕膳房,凡粥饭及肴馔等食,食毕有余者,切不可抛弃沟渠。或与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则哺猫犬,再不可用,则晒干以饲禽鸟,断不可委弃。朕派人稽查,如仍不悛改,必治以罪。”
这道圣旨将剩粥剩饭如何处理,交代得十分详尽:吃不完的饭菜,不能扔到沟渠里,可以分给下人吃,不能给人吃的,也要用来喂猫喂狗,猫狗也吃不了的,就要晒干作为饲料喂鸡喂鸟。此外,圣旨还厉言告诫,违者必予以治罪。
雍正五年(1727年),他再发圣旨,针对剩饭被“抛弃沟中,不知爱惜”的现象,强调“上天降生五谷,养育众生,人生赖以活命,就是一粒亦不可轻弃。即如尔等太监煮饭时,将米少下,宁使少有不足,切不可多煮”。并说:“尔总管等再行严传各处首领、太监,见有米粟饭粒,即当捡起。如此不但仰体朕惜福之意,即尔等亦免暴殄天物。应不时查拿,如有轻弃米谷者,无论首领、太监,重责四十大板。如尔等仍前纵容,经朕察出,将尔总管一体重责。”
文图:陈 超
编辑:陈 超
校审:温 晖
来源:纪检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