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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份全市稳定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
奖励公示
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奖励办法>的通知》(吕环组办发[2019]152号)文件规定,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在线监测数据,对全市15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7月份污水处理排放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是:柳林县污水处理厂、交口县污水处理厂、交城县污水处理厂、孝义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孝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临县污水处理厂等6个污水处理厂在2019年7月份连续31天稳定达标排放,按规定各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下达,按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箱llscgjhjglk@163.com向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和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吕梁市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