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中秋,清风迎国庆 ★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小编向您及家人致以节日问候,祝大家双节快乐!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抵制各种“节日腐败”,坚决纠“四风”、大力树新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华中区域总部纪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廉洁过中秋,清风迎国庆。
01
|廉洁过节指南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二)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四)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商务接待;
(五)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会馆;
(七)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八)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擅自脱离值守岗位。
02
|这些“红线”不能碰
发福利有讲究,这些“红线”碰不得!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 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最后
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文明过节、廉洁过节
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