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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公安局柳林镇派出所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对关系人民群众的案件事件,敢担当、不推诿,切实做到“民有所需,警有所用”。
5月4日,柳林镇派出所成功帮助一走失小男孩找到家人。当日20时许,柳林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柳林县燎原广场红绿灯跟前,有一个5岁左右的与家人走失的小男孩。接警后,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与小男孩进行沟通后将其带至派出所。派出所民辅警一面耐心安抚好孩子情绪,仔细询问其家人信息;一面立即开展寻人工作,调取监控视频及转发朋友圈等。不久后,派出所走进来一位表情焦急的女人,看到一边玩耍的孩子安然无恙,激动地握住民警的手连声道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幸好有你们,谢谢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