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监管机构
马来西亚进口红茶主要监管部门:农业部(DOA)、农业与食品工业部(MAFI)、检疫检验局(MAQIS)、卫生部(MOH)、皇家海关署(KDRM)。
二、官方监管法规与标准
适用法律法规:《食品法(1983)》《食品法规(1985)》《植物检疫法(1976)》《植物检疫条例(1981)》
茶叶专用执行标准:MS 295-2017《茶要求和试验方法》。
三、质量安全重点指标要求
1、理化指标
马来西亚未对红茶水分、粉末、茶多酚、儿茶素设置强制限值,其余理化指标需严格对标该国标准执行。
2、安全卫生指标:涵盖重金属限量
3、微生物限量
4、农药残留限量
我国现行有效的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对产业规定了残留限量的农药种类有70种。
经对主要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比对分析,马来西亚农药残留要求比我国严格的有4种,马来西亚要求而我国未有要求的有3种。
5、霉菌毒素限量
四、合格评定程序
(1)检疫要求
进口商在进口红茶时需要向植物检疫处申请进口植物检疫许可证。一般来说,进口检疫许可需逐票货物单独申请,有效期3个月。马来西亚农业部规定进口红茶除符合本国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标准外,同时不得带有《植物检疫条例(1981)》中注明的马方重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标签要求
马来西亚对食品标签中的语言(马来西亚语或英语)、设计文字的颜色和规格、生产日期(任何食品都必须注明有效日期或是最短适用日期)、营养标签、成分表、注意事项等进行规定。
(3)资质认证要求强制必备
企业必须持有HACCP 食品安全认证;
市场加分:深耕马来西亚主流市场,建议主动办理HALAL 清真认证,打通商超与社群渠道壁垒。
编辑 毕昌极
二审 徐冰雪
三审 朱轶贤
*注:内容数据来自泉州市贸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