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必看
一个木托盘,可能引发异常生态危机!
进出境货物的木质包装,不只是 “装货工具”,更是跨境有害生物的 “隐形通道”。今天这份超全科普,从定义到实操、从合规到避坑,帮你把检疫知识学透!
什么是木质包装?
哪些木质包装需检疫?
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下图中的木质包装都需要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
以下六种类型木质包装不需要加施IPPC:
1.完全由薄木材(厚度6mm或以下)制作的木质包装。
2.完全由经过胶粘、加热、加压等方法生产的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制作的木质包装。
3.在制作过程中经过加热处理用于存放散装葡萄酒或烈酒的木桶。
4.在制作过程中经过加工或其它去除有害生物处理用于包装葡萄酒、雪茄或其他商品的礼品盒。
5.锯末、刨花木、丝。
6.永久固定于运输车辆和集装箱上的木质配件。
为什么要对木质包装
进行除害处理?
木质包装未经深加工,携带林木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较高,尤其是松材线虫、红脂大小蠹等重要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对我国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国依法依规对进口木质包装实施检验,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等检疫性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传入我国。
为便利国际贸易开展,减少国际贸易中由原木制造的木质包装材料流动产生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或扩散风险,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于2002年通过了《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 15),并于2009年通过了第一次修订版(即ISPM 15:2009)。该标准描述了已批准的木质包装材料的植物检疫措施(包括处理措施),同时对今后批准新的或修订的处理措施做出了规定。中国于2005年10月20日加入IPPC。
用于国际贸易的木质包装要在出境前实施有效的熏蒸处理或热处理,并在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加施样式统一的IPPC专用标识,木质包装须使用去树皮木材制作。木质包装上树皮残留允许量应满足:宽度小于3cm,或总面积小于50cm2。如使用溴甲烷对木质包装进行熏蒸处理,应在处理前去除树皮。
如何对木质包装
进行除害处理?
目前,国际标准认可的检疫处理方法有:热处理(HT)、溴甲烷熏蒸(MB)、硫酰氟熏蒸(SF)和介电加热处理(DH)。
|
温度 |
剂量(g/m3) |
最低浓度要求(g/m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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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h |
2h |
4h |
16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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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48 |
36 |
24 |
17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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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6 |
42 |
28 |
20 |
17 |
|
≥11℃ |
64 |
48 |
32 |
22 |
19 |
木质包装IPPC
是如何规定的?
除害处理后经所在地海关监管人员认定处理合格的,标识加施企业(企业清单如下)按照规定加施IPPC标识,加施于每件木质包装的显著位置,保证其永久性且清晰易辨。
关务小二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注册企业名单
动植物检疫司公布全国名单(非最新):
http://dzs.customs.gov.cn/dzs/2025-10/22/article_2025121509471356012.html
1、天津关区
http://tianjin.customs.gov.cn/tianjin_customs/zfxxgkzl/2956245/3904054/4343653/index.html
2、上海关区
http://shanghai.customs.gov.cn/shanghai_customs/423405/fdzdgknr8/2383052/5255305/index.html
3、石家庄关区
http://shijiazhuang.customs.gov.cn/shijiazhuang_customs/zfxxgk43/2988665/2988713/5579431/index.html
4、拱北关区
http://gongbei.customs.gov.cn/gongbei_customs/374280/fdzdgknr19/3896377/5675741/index.html
5、合肥关区
http://hefei.customs.gov.cn/hefei_customs/zfxxgkzl59/3169584/3894599/6823825/index.html
6、长春关区
http://changchun.customs.gov.cn/changchun_customs/zfxxgk4846/3010576/3899276/3899277/5016144/index.html
7、重庆关区
http://chongqing.customs.gov.cn/chongqing_customs/515860/1833141/2172359/index.html
8、青岛关区
http://qingdao.customs.gov.cn/qingdao_customs/406535/fdzdgknr30/3866513/6046762/index.html
9、福州关区
http://fuzhou.customs.gov.cn/fuzhou_customs/zfxxgk19/2963574/3886241/6938823/index.html
10、海口关区
http://search.customs.gov.cn/eportal/fileDir/haikou_customs/resource/cms/article/2098091/2932954/%E5%87%BA%E5%A2%83%E8%B4%A7%E7%89%A9%E6%9C%A8%E8%B4%A8%E5%8C%85%E8%A3%85%E6%A0%87%E8%AF%86%E5%8A%A0%E6%96%BD%E4%BC%81%E4%B8%9A%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90%8D%E5%8D%95.xls
11、南昌关区
http://nanchang.customs.gov.cn/nanchang_customs/496856/fdzdgknr99/3406992/3497462/index.html
12、南京关区(需留意有效期)
http://search.customs.gov.cn/eportal/fileDir/nanjing_customs/resource/cms/article/589322/5302641/%E5%8D%97%E4%BA%AC%E6%B5%B7%E5%85%B3%E5%87%BA%E5%A2%83%E8%B4%A7%E7%89%A9%E6%9C%A8%E8%B4%A8%E5%8C%85%E8%A3%85%E9%99%A4%E5%AE%B3%E5%A4%84%E7%90%86%E6%A0%87%E8%AF%86%E5%8A%A0%E6%96%BD%E4%BC%81%E4%B8%9A%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90%8D%E5%8D%95%EF%BC%88%E6%9B%B4%E6%96%B0%E8%87%B32025-10-15%EF%BC%89.xlsx
13、深圳关区
http://shenzhen.customs.gov.cn/shenzhen_customs/zfxxgk15/2966748/mdml46/6559646/index.html
14、南宁关区
http://nanning.customs.gov.cn/nanning_customs/600356/fdzdgknr6792/2966339/600363/5817750/index.html
14、黄埔关区
http://search.customs.gov.cn/eportal/fileDir/huangpu_customs/resource/cms/article/3899617/5069279/2025062316350294054.xls
如上图所示,IPPC标识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IPPC符号代表《国际植物保护公约》英文缩写;
CN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的国家代码;
“41061”处为“2位关区代码+3位标识加施企业编号”,HT为除害处理方式“热处理”的代码。
IPPC标识加施要求如下:
1
形状必须为矩形或正方形,包括在一个边框内,标识框内不能有任何其他信息,如需附加标记(生产者商标、防伪符号等)可在标识框外加注;
2
标识颜色不能使用红色或橘黄色;
3
标识不得手写,应使用烙铁形式加施;
4
至少加施在每件木质包装的两个相对面;
5
IPPC标识的大小、使用的字体及加施的位置可根据需要进行变化,设计形式可参考ISPM 15:2009附件中的六种款式。
六种款式
我国出境木质包装IPPC加施标识如下:
木质包装重复利用说明
经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如未经修缮、再制造或其他改造,经确认合格的,可重复使用,不需再进行检疫处理或重新标识。输往国家要求出具证书的,应重新处理并加施标识。
修缮的木质包装是指替换部件不超过三分之一。修缮过程中增加的木材应当经过检疫处理并在该部分木材上加施相应标识。
再制造的木质包装是指替换的部件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再制造的木质包装须重新进行检疫处理,并将木质包装上原有标识去除,重新处理后加施新的标识。
木质包装不合格
如何处理?
木质包装申报与实际不符、未按照要求进行除害处理或加施标识、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均可视为不合格,可进行如下处罚:一是对货物及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二是对货物及木质包装进行退运或者销毁处理;三是对实际贸易人进行行政处罚。
未向海关申报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的
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海关根据情节轻重对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未报检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作出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主管海关对木质包装违规情况严重的,在报经海关总署批准同意后,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连同货物一起作退运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的公告》附件4《海关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行政处罚常见案件裁量基准(二)》第21条和第22条裁量规定,对于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不具有IPPC标识且未报检行为的处罚(据情节轻重给予最低警告、最高罚款3700元的处罚),要明显重于具有有效IPPC标识且未报检行为的处罚(据情节轻重给予最低警告、最高罚款1500元的处罚)。
关务小二温馨提示:若木质包装已加施有效IPPC的,建议在报关单“备注栏”填报“已加施IPPC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