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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大剧院和音乐厅计划投资12亿,面向全球征集概念方案

光谷大剧院和音乐厅计划投资12亿,面向全球征集概念方案 领艺世嘉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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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包括1500座公共剧场、1200座音乐厅两个主要场馆。

武汉光谷大剧院、光谷音乐厅概念方案设计国际征集公告


一、 设计背景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又称中国光谷,规划总面积518平方公里。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其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位列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第一,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光谷中心城


光谷中心城位于光谷“黄金十字轴”(东西向光谷科创大走廊与南北向中央生态大走廊)节点,规划面积36.15平方公里,是东湖高新区城市功能核心载体,定位为武汉光谷副城主中心、东湖科学城创新发展服务示范区、中国中部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致力于打造集行政办公、科技会展、会议交流等为一体的光谷行政展示中心,集金融商务、总部经济、管理咨询等为一体的现代服务业聚集中心,集休闲购物、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等为一体的宜居活力居住中心,开放性“小街区、密路网”规划特色鲜明。经过八年发展,光谷中心城“光谷行政展示中心”的功能目标基本实现,北核心区初具雏形,新城风貌初步显现。


为进一步打造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提升产城融合水平,不断增强居民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拟启动光谷大剧院、音乐厅项目建设。


二、 设计范围


光谷大剧院、音乐厅位于光谷中心城北核心区,西至光谷五路,东、南、北为新月溪公园所环抱,神墩三路从中间穿过,将基地划分为南北两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13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92万平方米,其中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


项目区位示意


项目与光谷中心城的关系


项目设计范围及用地规划情况


项目周边以商务办公和商业为主,是光谷中心城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集中开发区域,新月溪公园提供了丰富的开敞空间和景观视野,并与光谷生态大走廊联通。光谷五路、高新二路两条主干道,是光谷中心城的主要公共活动轴线,地铁19号线、11号线、13号线及其南北两个交汇站点,进一步为项目提供了优越的交通条件。


三、 设计要求


(一)总体定位


围绕“逐光而行-科技·共享”主题设计光谷大剧院、光谷音乐厅这一重要的城市文化空间节点,契合光谷特色,融入生态构思,紧扣科技与创新主题,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专业的、多功能的文化交流新平台、文化产业新地标以及市民高品质的文化艺术客厅。设计应遵循专业性、“小而精”整体性、开放兼容、绿色低碳、互联互通的原则,并充分考虑设计创新、落地实施与后期运营的平衡。


(二)主体功能


包括1500座公共剧场、1200座音乐厅两个主要场馆,以及多功能小剧场、配套用房等,建设成为功能多样化转换、富有科技感的特色文化建筑,满足多种类型的演出需求,体现光谷特色与文化内涵,满足市民休闲需求。其他功能可根据相关设计规模和标准结合设计方案确定。


(三)规划设计条件


1、光谷五路以东、神墩三路以北地块用地面积7864.3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娱乐用地,额定容积率为3.1,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2.45万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限高为40米,绿地率不小于5%;


2、光谷五路以东、神墩三路以南地块用地面积13382.2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娱乐用地,额定容积率为2.1,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2.81万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限高为40米,绿地率不小于5%,地块内需控制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


3、南北两侧地块地下空间主导功能为公共服务设施(商业)规模功能及配建停车功能,其中北侧地块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商业)规模不大于0.55万平方米,南侧地块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商业)规模不大于1.11万平方米;


4、地块内首层预留约3000平方米高新区规划展厅空间;


5、地块沿神墩三路控制有地下的高压线走廊控制线,规划设计应满足有关规定;


6、满足《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50356-2005、《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


四、报名要求


1、本次征集采用公开报名方式,境内外具有以下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设计机构至少设计完成过三项3万平方米以上(不含地下)的公共建筑项目(已建或在建);主创建筑师至少设计完成过一项观演类建筑项目(已建或在建)。


2、设计机构必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报名参赛。


3、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需以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机构和各自职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征集。


4、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5、光谷大剧院、光谷音乐厅为一个项目,不可拆分报名。


6、设计机构填写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提取码:bzzx),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hcsyjwl@163.com,获取设计任务书,资信文件填写要求详见任务书。


五、征集流程


采用公开征集方式,分“报名及资格预审”、“概念方案评审”两个阶段:


1、报名及资格预审阶段


设计机构提交报名表后,承办机构发放项目的详细任务书和基础资料包;设计机构提交资信文件和概念提案后,承办机构组织资格预审会,择优评选出无排序的6家入围设计机构。


2、概念方案评审阶段


入围设计机构继续完成概念方案设计;承办机构根据情况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承办机构组织方案评审会,择优评选出有排序的3家优胜方案;主办单位经综合评审后确定1家设计机构(联合体)进行后续方案设计,并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六、设计费


本次征集总设计费为600万元:


在资格预审阶段入围的6家设计机构,每家可获得50万元设计补偿费;在概念方案评审阶段胜出的3家设计机构,第一名可再获得150万元设计费,第二名可再获得100万元设计费,第三名可再获得50万元设计费。(注:以上费用均含税)


七、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时间为2022年3月-6月,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注:以上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如遇日程安排调整,将另行发布公告。


八、成果要求


(一)资格预审阶段


1、资信文件:包括设计机构概况、营业执照或有效机构注册文件、联合体协议、设计机构项目一览表、设计团队总表、项目负责人简历等。


2、概念提案:提供纸质A0幅面竖版展板2张、展板电子成果1份、时长5分钟内的视频演示文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思路、概念及相关分析图解;

总平面图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设计概念效果图;

其他必要的表达设计意图的分析图和构思说明图纸;


(二)概念方案评审阶段


提供纸质A3幅面图册10份、纸质A0幅面竖版展板6张、图册和展板电子成果1份、电子汇报文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说明;

总平面图;

设计分析图;

效果图;

建筑单体设计图;

工程建设投资估算。


九、征集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设计费均以人民币在境内支付,国外设计机构或个人无法收取人民币的,可授权国内合法独立法人代收款项。


2、设计机构对应征作品享有署名权,经主办单位许可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咨询中使用应征方案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的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方案成果,也可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还可对所有应征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方案成果。


3、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以上侵权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或法律责任由设计机构承担;给主办单位造成的损失的,由设计方赔偿。


4、设计机构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主办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并保护其知识产权。未经主办单位许可不得将图纸资料或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机构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6、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十、组织机构与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武汉光谷中心城建设服务中心

武汉市规划编制研究和展示中心

“众规武汉”工作组


协办单位:

武汉光谷中心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86 027-82719137

+86 15927332351 杨女士

+86 15623540639 董女士


咨询时间:

9:00-12:00,15:00-17:30(周一至周五)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江花综合大楼A座


联系邮箱:

whcsyjwl@163.com


来源: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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