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核心公告
6 月 25 日,俄罗斯政府正式签署第 785 号法令,将原定于 6 月 30 日到期的工业硫磺出口禁令延长至2026 年 12 月 31 日,并于 7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
- 受限品类:液体、颗粒、块状工业硫磺全部禁止对外出口;
- 政策初衷:优先保障本国化肥生产原料储备,稳定粮食安全;
- 豁免渠道:
- 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白俄、哈萨克斯坦等)、阿布哈兹、南奥塞梯可正常出口;
- 人道主义物资及国际过境硫磺,需提前申请许可方可放行。
二、对国内化工进口的巨大冲击
1. 陆路货源直接缩水
俄罗斯往年对华硫磺出口占国内总进口量的 10%-14%,年供货规模达百万吨级,是中欧铁路及远东港口核心的陆路补充货源。禁令延续半年,意味着中亚陆路硫磺通道基本断供。
叠加中东霍尔木兹海峡航运持续受阻,全球两大硫磺进口渠道同步收紧。鉴于国内硫磺对外依存度近 50%,货源缺口将持续放大。
2. 价格持续走高,进口成本翻倍
2026 年 1-5 月,俄罗斯硫磺产量同比下滑 19%,导致全球现货供给收缩。目前國內港口库存已跌至历史低位,仅能支撑短期消耗。随着秋季化肥备肥旺季到来,硫磺及硫酸价格或将再度上行,工厂进口采购成本将大幅增加。
3. 中欧铁路进口业务受限
以往大量硫磺依托 20GP/40RF 冷柜及普柜,经阿拉山口、阿腾科勒口岸铁路入境。受新政影响,俄罗斯直发国内的原有陆路进口线路已失效。
三、出货与进口实操提醒
1. 采购计划调整
计划从俄罗斯采购硫磺的客户,短期内无法安排常规出口,建议暂停排产与下单。仅过境及人道主义用途可尝试申请俄方许可,但流程复杂、周期长,不建议作为短期备货方案。
2. 现有库存规划
下游磷肥、钛白粉及精细化工企业,应提前锁定中东、加拿大海运货源,预留充足的海运时效,以规避断供停工风险。
3. 物流渠道调整建议
- 放弃俄陆路进口方案,切换至中东海运或美洲海运渠道;
- 海运需提前订舱。当前红海、中东航线附加费及保险费上浮,需预留充足的物流成本预算;
- 液体硫磺属化工危险品,订舱、报关及温控仓储需提前 7-10 天对接。
本次硫磺禁令延期半年,叠加中东航运扰动,化工原料进口将迎来长期高成本、紧货源周期。相关工厂及贸易商需及时调整供应链策略,定制多元化进口物流方案以规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