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 月 30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6396-2026 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替代原推荐性标准《GB/T 26396-2011》。该标准将于2027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
新规实施后,企业生产及上市的洗涤用品,其原料、标签及安全证明文件均须符合本标准。标准发布前生产或进口且符合旧版要求的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为协助企业精准把握合规要点,现对《规范》核心内容进行梳理如下:
一、适用范围:哪些产品必须符合新规?
《规范》适用于以洗涤清洁为目的,含有肥皂或表面活性剂的制备产品。
适用产品包括:洗衣粉、洗衣液、洗衣皂、洗衣皂粉、洗衣膏、卫生洁具清洗剂、厨房清洗剂、玻璃清洗剂、地板清洗剂、家具清洗剂、洗衣房用洗涤剂、柔顺剂、漂渍液及动物清洁剂等。
不适用产品包括:化妆品类洗涤产品、消毒剂、食品用洗涤剂、医疗及工业清洗用洗涤剂,以及以有机溶剂为成分的干洗剂。
二、合规路径:原料、标识与安全资料三大维度
企业需从以下三个维度确保产品合规上市:
1. 原料合规要求
(1)配方成分限制
(2)表面活性剂降解要求
所用表面活性剂及其降解产物对环境的影响须在可接受范围内。初级生物降解度不低于 90%,或最终生物降解度不低于 60%。
(3)有害物质残留控制
原料残留的有害物质应符合国标或行标;无相关标准时,须通过安全评估确认处于可接受水平。
🔔特别提示:在法规禁限磷地区使用的无磷洗涤用品,总五氧化二磷质量分数应不大于 0.5%。
2. 产品标识要求
包装标识须遵循《GB/T 36970 消费品使用说明 洗涤用品标签》,包含产品名称、商标、生产者信息、净含量、日期、标准编号、类型、等级、成分及使用指南、储存条件、警示语等。
特殊标识要求:
3. 安全性资料要求
需提供安全性资料的情形:
◾ 接触肌肤的产品:须提供皮肤刺激性、腐蚀性或致敏性数据;
◾ 接触眼睛的产品:须提供无严重眼损伤的安全性数据。
资料类型包括:
三、专业合规服务支持
如需进一步协助,欢迎联系中贸合规中心,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合规支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