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科高发〔2026〕89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打造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为全面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苏科规范〔202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在江苏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关于不同类型孵化器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同时申报标准孵化器、标杆孵化器和新业态孵化器;已是2025年工信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单位和2024年、2025年建设的省标杆孵化器无需重复申报本年度省标准孵化器。
(三)原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备案众创空间,需重新申报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1. 申报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按自愿、匹配原则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标杆孵化器的,应同步报送标准孵化器与标杆孵化器申报书。
2. 各设区市科技局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开展本地区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组织推荐工作,对上报的孵化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把关。对符合要求的孵化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名称、运营主体名称、孵化场地地址及面积、推荐类型。各设区市推荐的新业态孵化器不超过1家。
3.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26年7月31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原件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省科技厅委托受理单位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推荐材料包括: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附件、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附件4)、推荐函及推荐表(附件5)。
三、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孵化器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
各地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各地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
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评的孵化器,将撤销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及附件
联系人:康亚飞 王小清 025-83232116 83228175
王洪荣 025-57711620
电子邮箱:jscxcybgs @163.com
附件:附件.doc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 关于江苏省第二批概念验证中心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5年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指南调研的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 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 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材料与申报流程
📢 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现状和价值评估思考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何进行数字化改造!
📢 1.46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画像分析!超八成分布在新兴产业
📢 关于2025年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评价体系2.0版解读
📢 最新版工信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权威解读
📢 “专精特新”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到底有什么区别?
📢 一图读懂2024年以来中国经济运行态势
📢 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落到实处
📢 工信部火炬中心全国首批2个区域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 事关专精特新、独角兽企业,工信部最新发声
📢 工信部:《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