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商标实务中,企业常误以为错过异议(Opposition)期限便无法再干预商标注册进程。然而,近期代理的一起保加利亚商标案件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
针对一件工业检测设备领域的国际商标,我们未采用常规的异议程序,而是依据当地法律提交了 Objection(反对意见),最终促使官方作出 Preliminary Full Refusal(初步全部驳回)决定。
该案例表明:同一法律问题在不同法域可能对应截然不同的程序路径,灵活利用当地制度是关键。
案件核心:并非异议,而是注册条件审查
本案焦点不在于在先权利冲突,而在于目标商标本身是否符合注册条件。
涉案商标由行业通用英文词汇组成,在相关商品上极易被理解为对技术特点的描述,缺乏识别商业来源的显著性。
行动前,经与保加利亚当地律师确认:此类涉及绝对驳回理由的情形,不适用异议程序,而应通过 Objection 向官方提交意见,请求重新审查。
这一程序定位,成为本案策略成功的基石。
策略关键:构建完整的法律论证体系
确定程序路径后,我们围绕目标商标构建了严密的法律论证与证据链:
依据保加利亚商标法关于绝对驳回理由的规定,主张该商标:
· 缺乏显著性;
· 属于行业通用表达;
· 具有描述性;
· 易导致公众对商品性质产生误认。
为支撑上述主张,我们提交了多维度证据:
1.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裁定:认定该标识整体具有描述性含义,缺乏固有显著性;
2. 行业使用材料:证明相关表达长期用于描述扫描技术及设备,属广泛通用的描述性使用,而非特定商业标识。
这些证据共同构成了针对“绝对驳回理由”的完整闭环,而非基于相对权利的冲突对抗。
官方裁决:作出初步全部驳回决定
收到 Objection 后,保加利亚官方重启审查,最终采纳了关于显著性及描述性的核心观点,向申请人发出 Preliminary Full Refusal 通知。
需注意的是,“初步全部驳回”虽非终局裁决,申请人仍可提起复审或诉讼,但此举已成功阻断商标直接进入注册阶段,实现了阶段性战略目标。
在国际实践中,除异议程序外,部分国家允许第三方在审查或公告阶段提交意见(Third Party Observations)。此类程序虽非法定异议,但能有效辅助官方审查,尤其适用于异议期届满或希望提前介入的案件。
权利人应结合目标国制度,评估是否可通过此类非典型程序介入,以更低成本、更快速度实现品牌保护目标。
Beyond Opposition:跨境商标的战略思维
复盘本案,核心价值不在于"Objection"这一程序名称,而在于行动前的精准研判:
首先明确当地法律允许的救济路径,再据此组织法律依据与证据逻辑。
国际商标制度无统一模板,亦无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策略。同一法律问题在不同法域可能对应不同程序,理解制度背后的适用条件与目的,远比熟悉程序名称更重要。
对跨境品牌而言,程序仅是工具。决定案件走向的,是对目标国制度设计的深刻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选择的最优路径。
作者|龚霞 Daisy Gong
国际商标战略顾问|涉外商标代理人
拥有 18 年国际知识产权实务经验,专注全球品牌布局、国际商标争议及品牌出海保护。相比“如何注册商标”,更关注企业为何如此布局以及如何降低全球品牌风险。国际商标不仅是注册行为,更是品牌战略的核心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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