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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众德本知产观察第9期

植众德本知产观察第9期 植众德本IP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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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植众德本知产观察2024年9月版,为您带来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动态和深度分析。本期涵盖国内知识产权政策与法规的最新变化,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政策和法规,强化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


Vol.9

2024.9

植众德本知产观察

IP INSIGHTS





本期要点


植众德本知产观察2024年9月版,为您带来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动态和深度分析。

本期报道了植众德本知产观点,包括《从Pharmathen VS Novartis案看欧洲药品专利等同侵权和跨境禁令》、《多大误差范围内依旧侵权?从案例看美国医药专利数值的解读》、《中国和日本分案申请制度的比较》、《给药特征对医药用途权利要求的限定作用之中外比较》。

本期涵盖国内知识产权政策与法规的最新变化,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政策和法规,强化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服务体系。

本期还涵盖海外知识产权动态,包括知识产权组织、英国知识产权局、日本特许厅、美国专利商标局等发布的系列知识产权政策和官方动态。

在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行业,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药监局出台了多项政策,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智慧监管。科技电子、半导体与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行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多项通知,同时行业内部也出现了多起重要的专利诉讼案件。

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发布,不仅展现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的决心,也反映了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的活跃态势。



01



知产观点




1. 从Pharmathen VS Novartis案看欧洲药品专利等同侵权和跨境禁令

作者:唐华东 徐璐
文章以Pharmathen VS Novartis案介绍了欧洲专利等同侵权的判断方法:(1)首先要求偏离要素在技术上等同于所要求保护的特征。(2)其次,有必要从公平保护专利持有人的角度评估在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时考虑等同特征是否适当。(3)必须考虑到第三方所需的合理程度的法律确定性,评估在特定案件中承认等同性主张是否适当。(4)第四,如果辩方给出理由这样做,则必须评估该变体(等同特征)与专利的现有技术相比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了解文章详细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2. 多大误差范围内依旧侵权?从案例看美国医药专利数值的解读

作者:唐华东 顾颖颉
文章以ASTRAZENECA v. MYLAN案和ACTELION v. MYLAN案介绍了美国医药专利数值的侵权范围: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权利要求的数值边界误差范围大小不仅取决于权利要求是否使用“约”等相对术语限定,还需要考虑说明书、审查历史等内部证据,以及相关的教科书、文献等外部证据。
(1)权利要求使用“约”等相对术语限定:一般按照传统有效数字定义误差范围,即有效位数后一位向上或向下四舍五入后为该数值(例如:13按通常理解为12.5-13.4)。
(2)权利要求未使用“约”等相对术语:
说明书或审查历史中,强调了该点值对于效果的重要性:可能导致对该数值的误差范围进行限缩解读(例如:说明书强调13及以上能够实现效果,而13以下无法实现相关效果);
说明书公开数据证明,在传统有效数字定义范围内四舍五入后,存在效果明显劣的技术方案可能导致对该数值的误差范围进行限缩解读(例如:在12.5-13.4范围内,存在效果明显不如13的技术方案);
说明书中统一使用了精度更高的方式记载该数值:可能导致对该数值的误差范围进行限缩解读(例如:说明书中统一使用13.0,从未出现过13);
审查历史或其他证据证明,专利权人知晓如何在权利要求中使用“约”而选择不使用:可能导致对该数值的误差范围进行限缩解读(例如,专利权人在审查过程中,将公开文本中“约”删去;或在权利要求其他数值前使用“约”而争议数值前未使用“约”);
说明书和审查历史均并未记载传统有效数字定义范围内四舍五入后的范围内的效果数据:可能导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明确该数值误差的范围,需进一步考察教科书、文献等外部证据进行判断(例如,专利说明书和审查过程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12.5-13.4能够取得13同样的效果)。
了解文章详细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3. 中国和日本分案申请制度的比较

作者:李思敏
文章从申请时间和实质要求两个方面进比较阐述了中国和日本的分案申请制度。
在中国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可以在递交申请文件后到授权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复审期间、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以及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期间。
在日本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可以是在可修改期间,包括递交申请文件后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之前的任意时间、答复审查意见时期和提交复审请求的同时;非可修改期间,包括授权通知后30天内和驳回通知后4个月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母案进行修改,文件修改必须与分案申请同时进行。

了解文章详细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4. 给药特征对医药用途权利要求的限定作用之中外比较

作者:唐华东 杨方娜
文章结合典型案例比较分析了中国、欧洲、美国和日本在审查给药特征对医药用途型权利要求的限定作用的审查基准差异。欧洲、美国和日本,都认可了权利要求中出现的给药特征能够为医药用途发明带来新颖性,不仅包括给药对象,还包括给药剂量、给药方案等与药物使用方法相关的给药特征。而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则会对给药对象、给药剂量、频次及途径等与使用有关的特征是否对制药过程具有限定作用进行审查,仅仅体现在用药过程中的区别特征不能使该用途具有新颖性。这一审查基准将使得大部分涉及新的给药方案的发明都难以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

了解文章详细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02



国内知识产权政策法规



1. 关于优先权恢复、优先权要求的增加或者改正的指引

优先权恢复制度:

允许在首次申请专利后的12个月内提出优先权申请。如果超出12个月期限,可在2个月内基于正当理由请求恢复优先权。PCT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已批准恢复优先权的,进入国家阶段时不需再次办理。

优先权要求增加或改正制度:

允许在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或申请日起4个月内,增加或改正优先权要求。增加优先权要求时,必须在申请时至少要求了一项优先权。改正优先权要求时,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并缴纳相关费用。

2.《商标行政执法证据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 明确制定目的和法律依据、适用主体和案件范围、证据的概念等内容。

- 明确证据种类,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电子数据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现场笔录以及域外证据等。针对每种证据明确了取证要求。

- 明确证据直接认定的证据、其他部门证据的采纳、一方认可的证据效力、不同情形的证明力、辨认意见的审查、当事人的陈述前后矛盾的处理等内容。

- 明确执法部门、解释单位、施行时间等内容。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意见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落实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从以下六个方面制定了本意见,具体为:一、总体要求;二、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模式标准化;三、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实施运行规范化;四、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办事程序便利化;五、进一步突出服务重点;六、保障措施。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广转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存量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从五个方面进行了以下通知,具体为:一、充分认识工作重心转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做好盘点与盘活的衔接工作;三、组织开展精准匹配对接活动;四、强化协同形成专利转化合力;五、工作要求。

5.  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的《PCT实施细则》条款问题进行解答

该解读主要围绕以下问题:

1、2024年7月1日后,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PCT细则)26条、29条修改涉及什么?

2、针对2024年7月1日及之后向中国受理局提交的国际申请,出现何种情形,可以适用于混合语言提交的情形?

3、当国际申请涉及符合PCT细则26条规定的混合语言提交情形时,申请人需要做什么?

4、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涉及混合语言提交时,通过提交译文统一国际申请为一种语言,需要交纳额外费用吗?

5、国际申请的摘要、说明书附图文字内容使用混合语言时,也可以提交译文吗?

6、关于2024年7月1日PCT细则修改有何参考资料?




03



海外知识产权动态



1

知识产权组织通过《PCT实施细则》修正案

2

英国知识产权局推出一站式标准必要专利资源中心

3

日本特许厅修订PCT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手册

4

美国最新议案:恢复专利侵权的禁令救济

5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人工智能专利客体适格性指南




04



生命健康与医疗行业



01

行业相关政策

(1)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2)美众议院通过《生物安全法案》

02

案例与动态

(1)多件药品专利获得专利权期限补偿,涉及格菲妥单抗、司库奇尤单抗等
(2)诺欣妥晶型专利仍有效,玛巴洛沙韦化合物专利及巴瑞替尼晶型专利维持有效
(3)百济神州再遭美国药企诉讼,涉嫌窃取商业秘密
(4)辉瑞诉阿斯利康1.075亿美元专利赔偿被推翻!
(5)全球首个!依沃西单抗挑战KIII期研究取得积极结果
(6)杭州中院发布生物经济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7)20249月生命科学领域部分融资事件



05



互联网科技与机械电子行业



01

行业相关政策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02

案例与动态

(1)中兴向OPPO转让多件通信标准必要专利


(2)欧盟委员会介入HMD诉VoiceAge EVS案,为德国法院SEP禁令热“降温”

(3)因许可证到期后持续使用,AI软件开发商Anaconda与英特尔引发版权纠纷

(4)顺络电子再遭专利侵权诉讼,涉案金额超2000万元








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仅展示了知产观察月刊的部分亮点和摘要,我们还将此次月刊全部内容制作成PDF。欲获取PDF,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联系市场助手”植众小本“获取。







注:

本月刊信息来源有以下渠道: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2. 联合国官网及相关通知

  3. 国务院新闻办官网

  4. 智南针

  5. 国家药品监督局评审中心

  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7. 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官网

  8. 澎湃新闻

  9. 植德律师事务所

  10. 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

  11. 美通社

  12. 医药观澜公众号

  13. 企业专利观察




北京植众德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卓越、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自成立以来,我们已迅速发展成为一家在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高端制造、芯片半导体及人工智能等领域具有深厚实力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我们的服务网络覆盖全国,并延伸至全球,为超过200家行业先进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支持。植众德本联手植德律师事务所一起为全球客户的创新保驾护航。


声 明

以上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植德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转载或使用该等文章中包含的任何图片或影像。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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