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将至,为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华中区域总部纪委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节日期间,要严守纪律规矩,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01
|严禁公车私用

02
|严禁公款吃喝

03
|严禁违规发津补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04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

05
|严禁酒后驾车

最后
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文明过节、廉洁过节
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