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6 年 6 月,美国 Ergobaby 公司依据"337 条款”发起针对中国可调节儿童背带及其组件的调查。商会迅速组织应诉协调会,联合商务部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指导涉案企业积极应对。
案件基本情况
2026 年 6 月 22 日,美国 The Ergobaby Carrier, Inc.根据《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申请人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可调节儿童背带及其组件(Certain Adjustable Child Carri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有关中国企业违反美国 337 条款,请求颁发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申请编号:337-DN-3917)。
7 月 2 日上午,商会组织召开本案应诉协调会。本案列名被告包括:
- 美国 Mabe, LLC of Shelley, ID
- 中国福建泉州贝比奈斯婴童用品有限公司(Quanzhou Baby Nice Infant and Child Products Co., Ltd.)
- 中国福建 Xiamen Funwhale Technology LLC
- 中国福建厦门喜贝比婴童用品有限公司(Xiamen New Baby Products Co., Ltd.)
- 美国 Koi Trading Services of Diamond Bar, CA
- 美国 Portier USA, LLC of Los Angeles, CA
- 美国 Ava & Oliver of Honolulu, HI
- 荷兰 Artipoppe B.V.
- 中国福建博格步(厦门)轻工制品有限公司(Bugaboo Xiamen Industrial Co. Ltd.)
- 荷兰 Bugaboo International B.V.
- 美国 Bugaboo North America, Inc. of New York, NY
应诉协调会情况
本次会议由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福建省商务厅、厦门市商务局、泉州市商务局、江苏佰腾科技有限公司、涉案企业代表及律师共同参加。
政策指导与案情通报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该局职能及美国 337 调查最新动态,强调企业需加强案件组织应诉工作与知识产权保护。商会法律部王东晓主任详细阐述了案件背景及申请方情况。
应对策略与交流
江苏佰腾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分析了美国 337 调查的基本特点,并就本案应对重点工作提出建议,提醒企业及时启动应对程序。在交流环节,涉案企业分享了出口现状、申请方背景、涉案产品及专利细节;参会律师则重点解读了 337 调查的应诉流程。
商会将持续关注本案进展,并为企业提供必要支持。
联系方式
如有相关疑问,请联系商会法律部:
联系人:李宾宾
电话:010-67739280
邮箱:libinbin@ccct.org.cn
来源:法律部
编审:李宾宾
核稿:王东晓
排版:苏泽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