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要闻
五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
2026年5月2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提供和使用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及其监督管理。《规定》共五章三十一条,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以下简称“MCN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并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平台应当与MCN机构签订入驻协议,并及时将入驻情况报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备案;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在签约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页面展示该账号所属MCN机构名称。《规定》提出,MCN机构应当依法核实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身份,依法依约履行信息安全管理义务,协助并督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遵守信息安全管理要求。《规定》明确,MCN机构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相关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相关服务的,应当核验其身份信息,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来源:网信中国)
国家网信办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
2026年5月29日,国家网信办宣布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旨在集中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从严从快清理处置涉企侵权信息、账号,督促网站平台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涉企信息内容管理机制,加大涉企侵权信息处置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本次专项行动聚焦四类突出问题:(1)恶意炒作涉企信息问题:在企业上市融资、财务报表公布、新品发布等重要时间节点,炒作涉企负面信息等;(2)诋毁抹黑企业问题:利用AI生成涉企虚假不实信息,恶意抹黑诋毁企业、企业家等;(3)牟取非法利益问题:将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与商业合作挂钩,以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为手段,向企业施压牟取经济利益等;(4)侵犯企业家个人权益问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等。(来源:网信中国)
中央网信办召开网络执法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全体会议
2026年5月26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网信办”)召开了网络执法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全体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2025年各部门各地区协同推进依法治网工作成效,分析研判了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会议强调,要持续完善各层级网络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依法治网的工作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规则、重大案件应对机制建设。会议指出,要强化网络执法联动协作、提升执法效力,深化重点新兴领域网络执法,强化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网络安全司法治理。会议明确,要持续巩固强化网络执法基础,加大规范开展网络执法的指导力度,强化网络执法与网络普法融合,加强网络执法规律性前瞻性研究。(来源:网信中国)
广东省网信办通报属地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
2026年5月29日,广东省网信办通报了属地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所涉问题包括:(1)未在隐私政策等公示文件中逐一列明App所集成第三方SDK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2)未在隐私政策等公示文本中清晰明示第三方SDK收集OAID信息、照片、传感器信息、Android id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用户同意隐私政策后,存在收集上述信息的行为;(3)App未见向用户明示分享的第三方名称、目的及个人信息类型,用户同意隐私政策后,存在将OAID、AAID和VAID信息发送给第三方SDK的行为;(4)在申请相机、位置、存储、录音权限时,未同步告知用户其目的;(5)小程序涉及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时,未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6)首次进入小程序时,未提示用户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且小程序收集手机号码信息未提供隐私政策文本、未明示收集用户手机号码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7)小程序首次运行未经用户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申请获取位置权限;(8)隐私政策中没有列出获取手机号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相关运营者应当于此通报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广东省网信办。(来源:网信广东)
上海市网信办通报属地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
2026年5月25日,上海市网信办通报了属地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所涉问题包括:(1)隐私政策难以阅读;(2)告知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目的、方式、范围与实际收集使用情况不一致;(3)收集敏感个人信息未同步告知目的及必要性;(4)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5)超出必要范围收集使用个人信息;(6)频繁征求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7)强制用户同意非必要个人信息;(8)未提供个性化推送退出功能;(9)在无关场景收集位置、通讯录、短信等个人信息;(10)注销后未及时删除个人信息。相关运营者应当于此通报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上海市网信办。(来源:网信上海)
海外动态
美国:伊利诺伊州众议院通过SB 315
2026年5月28日,伊利诺伊州众议院通过了《人工智能安全措施法案》(SB 315)。SB 315是一项针对前沿模型灾难性风险的安全措施,而非广泛的人工智能披露制度。它仅适用于年总收入超过5亿美元、且所构建模型达到前沿规模计算阈值的大型人工智能开发者。被覆盖的开发者面临四项核心义务:(1)发布并每年更新一份灾难性风险框架,说明其如何评估模型能力、应用行业标准以及管理部署;(2)每年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师来核实安全实践——这是其他州所没有的规定;(3)在发现人工智能安全事件后72小时内向州官员报告;(4)尊重对提出安全担忧的员工的举报人保护。(来源:AI2 Work)
欧盟:欧盟委员会因Temu违反DSA对其处以2亿欧元罚款
2026年5月28日,欧盟委员会根据《数字服务法案》(DSA)对Temu处以2亿欧元罚款。该公司未能尽职尽责地识别、分析和评估其平台上存在非法产品的系统性风险,以及由此对欧盟消费者造成的损害。Temu的2024年风险评估未能达到DSA规定的标准:(1)该评估基于整个电商行业风险的一般性信息,而非基于Temu自身服务(包括公开报告和测试)的具体证据。(2)该评估严重低估了欧盟消费者可能遇到非法商品的频率。来自欧盟委员会调查中一项神秘购物的证据表明,所选充电器中极高比例的样品未通过基本安全测试,而经过测试的婴儿玩具中高比例的样品存在中高严重程度的安全风险,原因在于其含有超过法定安全限值的化学物质或因存在可拆卸部件而构成窒息危险。(3)该评估未妥善分析其服务的设计,包括推荐系统和关联影响者的产品推广项目,如何可能放大非法产品的传播风险。根据DSA,被指定的超大型在线平台必须尽职尽责地评估与其服务相关的系统性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缓解措施。此罚款在计算时考虑了侵权的性质、对受影响欧盟用户的严重程度以及侵权持续时间。未能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DSA架构的基石之一),是对DSA的特别严重侵权。(来源:欧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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