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评估机构: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南通兴江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兴江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管理人。为了完成兴江建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拟聘请一家评估机构对兴江建公司进行评估,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评估对象
兴江建公司及分公司名下包括办公楼、无形资产在内的资产。
报名条件
现面向各家评估机构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 、报名机构应当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名机构应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在江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内具备土地评估及房地产评估的相应资质,其中房地产评估对应资质为一级,所属区域为江苏省,执业范围为全国;
3、报名机构具有履行本项目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破产清算、重整及相关评估的相应资质;
4、报名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投诉信访案件;
5 、报名机构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6 、报名机构需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将其应当履行的职责全部或者 部分转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成本项目工作的其他条件。
报名材料
有意向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供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具体内容如下: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入选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证明等;
2、具备评估房地产的资产评估资质,并具有较为丰富的破产资产评估业务经验;
3 、参与破产清算、重整或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和相关案例及证明材料;
4、工作方案,包括明确的工作计划、人员配置及时间。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介,拟派驻评估师名单及其执业证书;
5、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收费金额、折扣率以及相应承诺;
6 、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与兴江建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7 、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8 、报名机构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工作内容
1、评估基准日:基准日为2026年3月16日。
2、时间要求:评估机构需要在2026年7月1日前出具评估报告,管理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调整报告出具时间。
3 、根据案件情况,需评估机构针对兴江建公司及分公司名下各项资产出具管理人要求出具的不同状态下的评估报告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等。
4 、根据管理人要求,评估机构需对兴江建公司的子公司股权及子公司名下各项资产出具审计报告。
5 、评估机构需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或者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 、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工作事项。
评估机构的选取
根据报名机构数量及提交材料等进行综合考虑,报名机构多于5家的,管理人在报名的机构中遴选出5家摇号确定评估机构。报名机构低于5家的,直接摇号确定评估机构。只有1家评估机构报名的,报名机构直接确定为评估机构。
评估费用
1 、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2、针对兴江建公司名下资产的评估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报价确定。
3 、评估费用需经债权人会议同意,且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
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17:00, 请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将书面方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ihongzheng@dehenglaw.com, 并同时将方案原件邮寄至以下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民东路278号江建大厦5楼,李律师收,联系电话:13525335116, 请在邮递单上注明“南通兴江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评估报名材料”。
注:报名机构请仔细阅读邀请函,按照要求制作和提交报名材料。
本邀请函内容解释权归兴江建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撤回、修改、补充、重新发布。
南通兴江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17日
--- THE END ---
觉得内容还不错的话,给我点个“推荐”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