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一站式导航”中的“报关单位备案”:
进入报关单位备案一站式页面:
查看海关法规公告和政策解读:
点击文件目录可跳转至对应页面并显示内容。页面支持搜索功能,在录入框输入关键字,点击“查询”按钮,可筛选出相关政策法规、公告信息、政策解读,支持模糊查询。
选择账号申请,进入账号注册/登录页面:
选择“备案申请”,可查看办事指南以及办理报关单位相关业务,可通过相关链接办理备案、变更和注销等业务。
备案类型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临时备案单位。
按下图序依次点击,选择报关单位相关资质备案中的相应类别,进入备案申请材料填报页面:
进入申请材料填报页面,依次填入相应空格位置:
Tips:《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附件——《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填表说明中,对于各项目填写有具体说明,可参照填写。
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发送海关审核,海关接到电子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Tips:
1.通过“卡介质”方式登录 “海关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或者“单一窗口”,为本单位向海关提交电子申请的,无需上传附件,可不提交纸质《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海关在收到电子申请后主动完成审核;
2.通过“账号登录”方式登录 “海关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或者“单一窗口”,向海关提交电子申请,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扫描件或者照片的,海关在收到电子申请后主动完成审核;
3.已经完成报关单位备案,需办理备案信息变更操作的,提交材料要求与以上要求一致。
按下图进入查看海关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会显示一条“审批通过”记录:
未能审核通过的,可按下图查看“海关意见”,经核实修改相关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核:
登录“中国海关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s://credit.customs.gov.cn/
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海关备案情况。
报关单位可自助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先登入下图页面提交“备案证明”打印申请。
点击首页“专题服务”“一站式服务”中的“报关单位备案”,进入报关单位备案一站式页面,如下图所示。
页面展示办事指南和报关单位线上办理相关系统链接,可通过相关链接办理备案、变更和注销等业务。
在“海关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注册账号后,报关单位备案申请后续操作步骤同“单一窗口”备案操作步骤一致。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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