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产业政策丨关于印发实施《雄安新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激励措施》的通知

产业政策丨关于印发实施《雄安新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激励措施》的通知 雄安城发产业服务中心
2026-06-22
2
导读:河北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印发《关于雄安新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激励措施》。


雄安新区促进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激励措施








第一条


支持商业模式探索


对应用L4级自动驾驶汽车合规开展公共交通、出行服务等规模化载人商业运营的企业,按照每辆车3元/公里、每年度给予最高600万元的资金支持,连续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设置单辆车单日支持上限,第一年不超过200元/车·天、第二年不超过80元/车·天、第三年不超过50元/车·天)。



第二条


鼓励打造“新消费”场景


鼓励打造“智能网联汽车”服务消费新场景。对购买或租用自动驾驶汽车或低速无人载具打造通勤接驳、环卫清扫、物流配送等定制化服务场景的企业,按实际采购(租赁)金额的20%给予资金支持(服务内容涉及京津冀跨域协同的支持比例提高至30%),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第三条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在雄安新区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仿真测试、检测检验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按研发投入的3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鼓励企业使用雄安新区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公共场景库、仿真测试和检测检验服务,按实际服务支出费用的20%给予资金支持,每个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年。




第四条


支持数据要素能力建设

鼓励企业在自动驾驶算法训练、智慧交通应用等方面建设高质量、合规可靠的数据集,对数据集建设项目按照实际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金支持,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同时,鼓励企业在雄安新区具有合规牌照的场所开展数据产品或服务交易,对购买方将按照每笔交易额的20%提供资金支持,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年。


第五条本措施要求申报单位须在雄安新区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依托雄安新区产业互联网平台进行申报奖补,与新区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重复或同一事项符合多项优惠政策内容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第六条 鼓励企业在自动驾驶算法训练、智慧交通应用等方面建设高质量、合规可靠的数据集,对数据集建设项目按照实际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金支持,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同时,鼓励企业在雄安新区具有合规牌照的场所开展数据产品或服务交易,对购买方将按照每笔交易额的20%提供资金支持,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年。



温馨提示

可以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中国雄安官网


点击⬇️关注 

获取更多雄安产业信息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雄安城发产业服务中心
以心之所向、万山无阻的决心促招引;以相守相依、全程陪伴的热忱强服务;以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态度促发展。
内容 423
粉丝 0
雄安城发产业服务中心 以心之所向、万山无阻的决心促招引;以相守相依、全程陪伴的热忱强服务;以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态度促发展。
总阅读670
粉丝0
内容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