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验
放射性污染检验:以通道式辐射探测设备等固定式放射性检测设备或人工巡测方式实施放射性污染检验。
危险废物检验: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料中危险废物实施目视等感官检验或取样进行鉴定,如混有危险废物,则判定为不合格。
表观特征检验:以一个集装箱为一个单元,按货物包装件数不少于10%比例随机抽件,采取拆件、破包、倒袋等方式查看包装件内货物状况。要求不应有腐浆及异臭等感官性劣变,形状、颜色和材质应基本一致。
夹杂物含量检验:估算原料中的夹杂物质量占比,夹杂物含量应满足不大于0.5%。
疑似固体废物排查:采取现场检验排查和实验室检测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排查发现疑似固体废物的,应按照《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经检验检测发现存在以下(不限于)情形之一的,实施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1)再生纸浆中铅、铬、汞、镉及其总量任一数值高于关键指标要求规定的相应最高限量2倍;
(2)再生纸浆中夹杂物含量高于0.80%;
(3)再生纸浆10mm(不含)~20 mm、20mm(不含)~30mm未碎解的纤维组分含量任一检测值高于关键指标要求相应最高限量的1.2倍或大于30mm的纤维组分含量高于0.50%;
(4)再生纸浆抗张指数检测值低于15.4Nm/g、耐破指数检测值低于0.70kPa·m²/g或撕裂指数低于3.85 mN·m²/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