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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税务部门联合曝光3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广东、深圳税务部门联合曝光3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深圳税务服务号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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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深圳东莞两地税务部门曝光依法查处的3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分别是:

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涉税中介机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经查,该案系团伙作案,犯罪嫌疑人余乾、林勇学等人通过非法涉税中介机构购买多家空壳公司,并以“兼职”名义获取大量公民身份信息,用于登记为空壳公司法定代表人、开立对公账户。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期间,该团伙利用上述空壳公司大肆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9亿元。截至2026年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对涉案企业开具的669份增值税发票定性为虚开,对其虚开行为作出罚款处理合计224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控制,案件相关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刑事侦查中。


二、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农产品虚开骗税案件。经查,深圳市漴力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向上游农产品虚开企业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勾连非法报关行冒用他人木柜板、木桌板、竹签等货物报关出口,以“买单配票”方式骗取出口退税1605.81万元。2025年10月,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向其追缴出口退税款、处罚款共计3211.62万元,按相关规定停止为相关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目前,虚开骗税团伙成员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三、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以刘卓仁、刘卓勋为首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团伙案件。经查,2023年至2024年,以刘卓仁、刘卓勋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虚假注册东莞市东城曼世启信息咨询部(个体工商户)等63户空壳个体工商户,在没有发生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771份,发票金额3721.36万元。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63户个体工商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定性为虚开。2025年6月,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刘卓仁、刘卓勋因犯虚开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和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以及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发票属于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随着税收大数据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大,任何企图虚开发票牟利的违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税务部门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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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税务 深圳税务

供稿:广东税务 深圳税务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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