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经营了一家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想了解一下客户来进行电车的充换电,应该适用何种增值税政策呢?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根据《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
您所经营的充换电业务,从业务本质上来看,是向购买方销售电力产品,购买方达成交易的主要目的也是取得和使用电力产品,在此过程中又涉及提供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其他服务。属于规定中所述,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情况,而向购买方销售电力产品是交易的实质和目的,为主要业务。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应该以取得的全部销售额按照销售电力产品适用13%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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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分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审:王 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