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5〕1号)精神,我校完成了中小学生新款式校服的选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校服款式及校标
(一)校服款式
1.春秋季校服
2.夏季校服
3.冬季校服
(二)校标
注:我校校服款式图样严格与市局统一发布样式保持一致,学校校标为直径5.5厘米圆形标识。
二
选购原则
校服选购坚持“自愿不强求”原则,“买不买、在哪买、何时买”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
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