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之所以确定12月4日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这一天我们该做什么

我们可以学习宪法,普及宪法知识,要信仰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也可以开展报告会、座谈会、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征文比赛和各种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让弘扬宪法精神成为一种生活、一种常态。
虽然,国家宪法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宪法精神应当贯穿于每一天,宪法信仰应当普及到每个人。我们可以做的,还有很多很多。

今天,中国好人、北重集团退休员工陈文学在培训中心义务举办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图片展。图片展共有30余名学生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大家纷纷表示,图片展很接地气,能够很直观的接触到法律方面的知识,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争做爱国爱党、遵纪守法、自强不息的新时代青年,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尊崇宪法,不断强化按照宪法、法律办事的自觉性,让宪法精神入心入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