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马士基官网更新提醒,自7月1日起,来自非欧盟国家的低价值货物将适用新的法规。
自2026年7月1日起,欧盟废除进口低价值货件(≤150欧元)关税豁免政策,
根据规定,低于150欧元的电子商务包裹需缴纳关税,但实施临时固定税率
简而言之,以前的进口小包裹关税豁免政策取消了,变成正常货物贸易逻辑,新规过渡期内适用临时的“3欧元”政策。
3欧元不是指一个包裹3欧元,而是要对应到具体的商品税则,如包裹内是衣服+手表,那就是6欧元。
IOSS作用仍然是只管VAT(增值税预缴),不管关税。
新的“低价值货件”定义对应货物固有价值不超过150欧元。
这里的“固有价值”指商品本身的价格,不含运输、保险费以及增值税和消费税。
接下来,跨境电商企业要核算成本面;个人消费者与寄件者的者网购成本将增加,单件3欧关税将被计入总价。
物流与报关行业必须做HS分类拆分,清关件量增加且申报要求更细,DDP成本结构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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