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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家有电动车的注意!千万不能把车停在这些地方!

提醒 | 家有电动车的注意!千万不能把车停在这些地方! 筑梦后沙峪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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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梦后沙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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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消防总队公布,为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本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和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街道、物业及相关部门提出要求。



《通知》中明确,严禁电动自行车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和室内充电停放。


首先,各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组织对所有社区和居民楼院,采取张贴通告、海报,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发送提示短信,开展入户提醒等形式,告知居民群众“不得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和家庭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得拉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产权管理单位要组织物业管理员、保安员、保洁员等,每天开展白天、夜间两个时段的巡查检查,及时制止违规充电、停放行为,及时搬离建筑内违规充电、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落实管理责任。



同时,要深入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活动,发动居民群众自觉查改身边火灾隐患,发现违规充电、停放或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行为,积极举报反映,自觉抵制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和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


△石景山区景阳东街69号院5号楼去年曾发生一起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通知》还要求,要全面清理违规充电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对此,街道乡镇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重点针对居民小区、村民自建出租房、物流外卖企业、沿街门店等,从即日起至9月底,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问题“大扫除”行动,全面清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另外,《通知》中还提出,要加快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建设。

各区(地区)、各街道乡镇要加快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建设,组织规划、住建、城市管理、城管执法、民政、财政等部门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支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在居民小区、楼院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采取政府补贴、物业服务企业和产权管理单位出资、居民自筹、引进共建共享企业等方式落实保障资金,力争年底前各居民小区基本满足集中充电、停放需求,真正做到“设施建起来、居民用起来、日常管起来”。



电动车为什么会起火?



电瓶充电安全注意事项


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大家在给电动车充电时一定要符合相关规范:

①使用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瓶,查看其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及短路保护功能。



②充电前,注意插头连接顺序。应先将充电器输出端插入电瓶的充电插座中,再将输入端接通电源。

③给电动车充电前,要检查电瓶是否发烫或者有无鼓包现象,一旦发现有上述现象请立即更换电瓶。

④充电时,选择合适的线径。应固定铺设充电的线路、插座,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⑤电动车一般充电4小时到10个小时就可将电池充满。超长时间充电,容易导致充电器内线路短路引发火灾。

⑥充电时,保证周围环境通风。应将电瓶放置在比较容易散热的地方,一定不能让其他物品覆盖或裹住充电器,尽量远离可燃物。

⑦为了防止线路老化和电瓶短路引发的自燃,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如果您在生活中发现有电动车的充电行为存在火灾隐患,可以拨打96119进行举报!



违规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

安全隐患重重

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负责


小编再提醒一句:

千万不要在楼梯间过道

或房间室内充电!

真的特别危险!


转发起来!

互相监督,互相提醒!



来源:北青社区报顺义版

编辑:李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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