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公布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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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按要求审核。
02
项目负责人将指导老师审核后的材料留存
03
项目负责人根据审核通过后的材料填写报销系统(线上)
04
填写完成后保存(不提交),纸质材料交至创院初审
05
初审通过后,创院老师系统提交,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送至财务处4号窗口审单(终审)
06
等待财务处通知取款
注意:
请各项目务必按照要求提交报销材料,指导老师严格审核!
具体线上系统报销请看大创项目报销流程详解
1. 省级、国家级项目在成功立项且第一次中期检查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可凭合法票据报销项目经费总额的 20%(一般在11月份开始报销);省级、国家级项目成功结项后(一般在6月份开始报销),项目负责人可凭合法票据报销项目经费总额 50%。所有票据、报销材料需经指导老师严格审核,不得虚开发票;剩余 30%的项目经费按如下比例分配:20%作为劳务费拨付至项目负责人账户,由项目负责人完成经费的分配与使用;10%用于项目管理,包括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评审费,指导老师奖励等。
2. 报销时间:2026年6月15日17:00前交至创院,逾期创院不再受理转至下一学期报销。
3.本次报销2024、2025年国家级、省级结项项目报销,2026年国家级、省级第一次报销在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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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编辑|林炫琪
审核|王文杰
终审|李 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