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两年前在长沙创办了一家服务中企出海的公司。他每年大部分时间都在非洲跑,积累了很多当地见闻。有一次聊到非洲当地人的时间观念,他遇到的一个头疼问题:团队开会,总有人迟到。当地人时间观念与中国不同,批评没用,罚钱容易引发抵触。怎么办?
这位朋友了提到了纪录片导演杜风彦,因为这位导演想了一个“土办法”:谁迟到,谁请所有人吃早饭。
更关键的是下一步——他自己先故意迟到了一次,掏钱请了第一顿。
在非洲当地,工人工资不高,不少人为了省钱不吃早餐。迟到请客,意味着早到有饭吃。几周后,团队早上开会再也没人迟到。
迟到请吃早餐,就这样成了团队“规则”,时间拉长就是“文化”。
员工更关心“怎么做”,而非“怎么想”
这个故事蕴含了一个被大多数管理者忽略的真相:员工到底关不关心“文化”?
真相是关心,也不关心。
员工在组织里,真正关心的是“我要怎么做”和“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员工关心行为文化;他们不关心“我要怎么想”——即不关心理念文化,因为想法在脑子里,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结果;只有“我这么做带来好处”后,并且“这么做”刚好是“想”的结果时,员工才会真正关心和重视“怎么想”。心理学中的认知失调理论主张,改变先于态度改变。
杜风彦高明在哪里?
他没有先讲道理。他没有开会说“守时是职业素养”、“我们要尊重彼此的时间”。他直接给了一个行动指令和一个利益反馈:迟到,就请客;早到,就有饭吃。就这么简单。
他洞察到了,员工其实不太关注应该怎么想,而是关注能带来好处的行动方式。
这就给企业“重宣传轻行为”的路子打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事实就在眼前,员工对文化口号毫无感觉——因为口号不能直接回答两个问题:我要具体怎么做?做了有什么好处?
文化之刃在行动,不在道理
“早餐规则”之所以能成为团队文化,不是因为它“有道理”,而是因为它可操作、有反馈、能重复。
可操作:迟到还是不迟到,边界清晰,不存在模糊地带。
有反馈:迟到了当场请客,早到了当场吃饭,即时奖惩。
能重复:今天适用,明天也适用,新人来了也一样。
这三个特征,是所有“强势文化”的共性。
中企华友钴业在刚果(金)被西方曝出供应链存在“童工”问题时,没有撰写一份漂亮的CSR报告来宣贯“社会责任”用以自证;他们做的是,自创了一套供应链尽责管理“六步法”,深入矿区现场,开展童工返校、校舍援建、农业示范园。行动,才是最有力的“证明”。
新来的供应商、新派去的中方员工,不需要被教育“我们要负责任”,只需要被告诉“华友的做法是这样的”。这套规则会“规训”每一个人。
这就是行动的力量。文化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
行动的规则从哪里来?
既然文化之刃在行动,那么行动的规则从哪里来?杜风彦“先故意迟到一次”已经给出了回答。
杜风彦选择让自己先成为第一个“受罚”的人。他把规则的性质从“你们要遵守我的规定”变成了“我们共同遵守同一个规则”。
这个动作的成本极低——一顿早餐。但它的象征意义极高:我首先不是一个发令者,我是一个共同遵守规则的人。
领导者要做的,从来不是“设计文化”,而是这三件事:
第一,发现能/已经在起作用的行动。
第二,给它命名,比如“早餐规则”。
第三,自己先做。你想推什么规则,自己先成为第一个遵守的人。
文化之刃,从来不在道理,而在行动。“早餐规则”之所以有效,不是因为它高尚,而是因为它简单、公平:迟到就请客,早到就有饭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