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应符合《TCPPIA 14-2021 顶拉安装用自锁式聚乙烯缠绕实壁管材》、《GB/T 19472.2-2017 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的相关要求。如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卖方须免费提供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卖方若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由卖方承担。
1.质量验收方式:随机抽取送货产品进行质量抽检,若材料检测不合格,买方办理退货,相关费用(运费、抽检试验费等)由卖方全部承担。
1、按月结算(当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送货到场抽检符合检验要求,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发票挂账后,3个月内支付结算挂账金额的40%,6个月内付至结算额的60%,360天内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买方按照下列优先顺序的支付方式向卖方支付全部货款:a.供应链金融;b.银行或商业承兑;c.实物抵顶;d.现金或支票、本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贴息、过户、权属证件办理、税费、保险等)由卖方自行承担。
其他及送货地址
1.报价包含内容: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装车、运输至买方工地、安全保护措施、质保期服务(自实际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伍年。)、胶圈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2.卖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须注明税率,且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实际相符。
3.报价有效期为2026年06月02日至 2026年06月05日下午3:00。
4.送货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22号。
5.联系电话:159 6665 3235。
6.报价单请发送至邮箱768538262@qq.com。报价单若为多页时,请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