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升级:2026 年 4 月 28 日起,开票必须按新规走
系统升级后,很多医院反馈的 “弹窗提示”“找不到门诊 / 住院选项”,不是系统 BUG,而是新规的强制校验:
免税政策有了“正负面清单”,你的医疗机构身份还“在线”吗?
新政明确划分医疗服务免税资质,仅具备正规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机构(含军队、武警各级医疗机构)可享受免税政策,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不在免税主体范围内,具体服务清单严格区分:
重要提醒:随意选错税收编码、违规开具免税发票,机构将面临税务追税及罚款处罚。
系统升级后开票五大变化,条条重要!
在开具商品编码为 “3070202000000000000 医疗服务”的发票时,必须强制勾选以下两种特定业务类型之一:
✦ 医疗服务(门诊)
✦ 医疗服务(住院)
不选,就开不了票。这就是你收到弹窗提示的根本原因——系统会校验“是否选择了特定业务类型”,未选择的直接拦截。
针对特定类型中的“医疗服务(门诊)”,需要填写以下特定信息(带*为必填项):*业务流水号、*患者姓名、*患者身份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门诊号、*就诊时间、*性别。此外还包括:医疗机构类型(或其他医疗机构类型)、医保类型(或其他医保类型)、医保编号、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其他支付、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现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以及“添加省市自定义要素”按钮。
针对特定类型中的“医疗服务(住院)”,需要填写以下特定信息(带*号为必填项):*业务流水号、*患者姓名、*患者身份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病历号、*住院号、*住院科别、*住院时间、*性别。此外还包括:预缴金额、补缴金额、退费金额、医疗机构类型(或其他医疗机构类型)、医保类型(或其他医保类型)、医保编号、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其他支付、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现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以及“添加省市自定义要素”按钮。
特别注意:住院收费明细支持多行明细对应同一行商品,每项收费明细包含序号、费用明细、数量、单位、金额、税率、税额、贯标码、备注。
升级后,发票上显示的内容有明显区别:
✦ 医疗服务(住院):仅显示项目名称、金额、税额、备注;
✦ 医疗服务(门诊):显示项目名称、费用明细、单位、数量、金额、税额、其他、备注;单价和税率被隐藏了;
备注栏中会展示除以下五项之外的特定信息:患者姓名、患者身份证件类型、患者身份证件号码、其他医疗机构类型、其他医保类型。除此之外,你填写的其他特定信息(如门诊号、住院号、就诊时间、医保支付明细等)会统一汇总显示在发票的备注栏里。
特殊机构开票指引
营利性医美机构:全部应税,按 “生活服务” 开票
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 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也就是说,营利性医美机构不再享受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所有服务收入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宠物医院:诊疗可免税,但要换编码
持有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宠物医院,提供的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绝育手术等服务,依旧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但系统升级后,原医疗服务编码已绑定人类医疗门诊/住院业务,宠物医院无法使用,需更换为“其他生活服务”编码,开具普通发票,税率栏标注“免税”。
核心要求: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必须分开开票,禁止同票混开,规避税务风险。
常见问题:开票时找不到“医疗服务(门诊)”选项?
99% 的原因:你的国标行业,没登记为医疗类
系统只给国标行业代码在「8411–8499」的医疗机构,开放 “门诊 / 住院” 选项。
解决办法(分 2 步走)
1. 先自查:在电子税务局里,查一下自己的国标行业代码,是不是在医疗服务的范围内。
2. 线上变更(推荐):
3. 线上审核不通过:带营业执照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去税务大厅现场办理变更。
一张表总结:开票系统升级前后对比!
开票时,这 3 件事千万别碰,否则会有核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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