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30日,华融云南分公司收购虚构的债权实则借贷的案件被最高院认定《债权转让协议》无效而引起业内哗然。详见文章《最高院:AMC收购虚构的不良债权变相借贷,合同无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华融又有一笔附重组业务被提起上诉。

2020年12月14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最高院终审的一起类似案例,债务人为备受资本圈关注的亿阳集团,亿阳集团旗下亿阳纸业与华融黑龙江分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后,因无法按期偿还,被华融黑龙江分公司强执担保资产,亿阳集团“反水”称,华融名为附重组,实则放贷,并称华融主导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上诉至最高院要求认定《债权转让协议》无效。但这回,最高院判决支持华融黑龙江分公司。案件经过如下:
一、华融收购亿阳1.5亿债权“踩雷”
早在2016年3月31日,亿阳纸业因资金问题与母公司亿阳集团约定借款金额2亿元,随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债权确认协议》。大致内容为,亿阳集团分六次转给了亿阳纸业2亿元,但亿阳纸业公司因暂时性资金紧张尚未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双方确认上述借款2亿元债权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异议。
2016年12月13日,亿阳集团公司与华融黑龙江公司、亿阳纸业公司签订合同编号黑龙江Y08160060-1号《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亿阳集团公司将对亿阳纸业公司享有的1.5亿元债权转让给华融黑龙江公司,转让价款为1.5亿元。
在签订《债权主让协议》后的两日内,华融黑龙江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向亿阳集团公司给付债权转让价款1.5亿元。同日,华融黑龙江公司与亿阳纸业公司、亿阳集团公司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华融黑龙江公司同意给予亿阳纸业公司12个月的还款宽限期,并追加亿阳集团公司为共同债务人,但因为占用了华融黑龙江公司的资金,亿阳纸业公司除须向华融黑龙江公司偿还全部债务之外,还需向华融黑龙江公司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宽限补偿金的利率为12%,但如果亿阳纸业逾期未还,那么华融黑龙江分公司有权将利率提高至15%。
但亿阳纸业还款935万后,无力支付剩余款项。
2019年亿阳集团破产,华融黑龙江分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执行亿阳集团抵押的185套油气水井资产,并按照15%的利率支付违约金。一审华融胜诉。
但亿阳集团不服判决,上诉至最高院。
二、亿阳上诉称华融主导虚构债务关系
亿阳集团上诉至最高院,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亿阳集团公司仅返还本金,对华融黑龙江公司要求的补偿金及违约金不予支持,理由为:
本案在一审立案时即将案由确定为借款合同纠纷,在最高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纠纷二审时也认定本案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包括华融黑龙江公司在证据目录中也承认《债权转让协议》实际上是借款合同,双方对揭开债权转让、资产重组外衣,还原双方真实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应无争议。
一审判决关于《债权转让协议》效力的认定,适用法律错误。华融黑龙江公司超范围经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债权转让协议》为无效协议。《还款协议》的成立依附于《债权转让协议》,属于从合同,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从合同无效。
华融黑龙江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其是在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在华融黑龙江公司提供的总公司授权书中,该公司的业务审批业务中无贷款类业务,因此华融黑龙江公司向亿阳集团公司借款属于超范围经营。
此外,亿阳集团还称,案涉基础债权系在华融黑龙江公司指导下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进而主张前述合同均无效。
三、最高院判决支持华融
最高院最终判决称,华融黑龙江公司收购债权的行为,未超过其经营范围,案涉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合同有效。亿阳集团公司虽否认与亿阳纸业公司之间借款关系的真实性,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以本案一审立案时及管辖异议时的案由反推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借款合同关系,亦无法律依据。
最高院最终认定一审判决有效,维持原判,且为终审判决。
AMC附重组业务占半壁江山 不良率高启
上述案件看起来与华融云南分公司败诉的案例都属于AMC的附重组业务范畴。
2014年之前,AMC附重组的业务量非常大。时至今日,也占据其营收的半壁江山。
信达2020年中报显示,新增收购不良资产债权中,收购重组类303.425亿元,占比70.3%,其年化收益达到9.2%,整体收益达到91.328亿元,占比59.1%。
华融2020年中报显示,新增不良资产债权中,收购类重组占比高达74.6%,整体收益达到16.636亿元,占比高达79.5%。
业务比重大,但不良率也高。
信达中报显示,已收购的类重组业务资产净值191.534亿元,资产减值比例3.53%,资产减值拨备14.217亿。华融中报显示,重组类业务资产总值360.225亿元,资产减值拨备18.366亿,拨备比5.1%。
债务人总拿AMC营业范围说事是怎么回事?
上述案件看起来与华融云南分公司败诉的案例有些相似。都是附重组业务,但债务人都称华融名为债权收购,实则放贷。不同的是,华融云南分公司案件被判确实是虚构债权债务变相放贷,而华融黑龙江分公司被判是真正的债权收购。
为何债务人违约后总是拿AMC放贷说事?
银行业监管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不包括贷款业务。
不可否认,2014年AMC的附重组业务中确实有相当一部分是借收购不良债权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
但2015年,银保监下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财金[2015]56号),其中第十二条规定,“资产公司要以非金融机构存量不良资产为对象开展业务,不得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不得收购无实际对应资产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债权资产,不得收购非金融机构的正常资产。”
于是AMC这部分业务开始收缩。加之监管严格,处罚力度大。AMC也对此非常谨慎。
纵观两起案件,债务人按期还款,两厢安好最为妥当,如果未能如期还款,AMC一旦要求强执,债务人就有可能拿AMC的营业范围说事“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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