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意同一个企业申请不同配比且使用范围完全相同的不同产品的登记。
2、产品质量标准中的指标规定与相应理化性质试验报告不符。例: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包装材质为棕色玻璃瓶或聚酯瓶,理化性质试验测定报告中对包装材料腐蚀性所用包装材质只有聚酯瓶;根据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浓度和质量分数计算的理论密度,与产品理化性质测定试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中的密度和批次实测数据计算得到的密度相差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