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河南南阳一家名为"渝见小面"的个体面馆,因店名与港股上市餐饮品牌"遇见小面"相似,被后者起诉商标侵权,索赔七八千元,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事件起因
2024年8月,重庆籍的毛女士夫妇在南阳开设了一家小面馆,主营豌杂面、酸辣粉等重庆风味小吃,一碗面售价仅8元。店名取"渝见小面",毛女士解释"渝"是重庆市的简称,意在表明面条的正宗重庆血统,并非刻意模仿"遇见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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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毛女士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被告知因商标侵权被起诉。在此之前,对方从未与她有过任何沟通。毛女士主动联系对方律师协商撤诉,被告知需赔偿7000至8000元。她哽咽道:"我八块钱一碗的面,至少得卖1000碗,1000碗还有成本。"这段采访迅速登上热搜。
多位法律界人士介入分析,商标近似判定需综合音、形、义及消费场景,"渝"字具有明确地域指向性,"遇见小面"无权独占"渝"这一地域用字或"yu"读音,他们认为本案大概率不构成商标侵权。
6月12日晚,毛女士收到通知,对方准备撤销起诉。次日,"遇见小面"官方声明,承认委托第三方律所发起的维权行动引发争议,已沟通撤销诉讼。6月15日凌晨,创始人宋奇发布致歉信,承认是"管理上的重大失误",宣布中止与外包律所合作,并将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毛女士。
这起事件折射出大企业商标维权与小微商户生存空间之间的张力。大企业维权固然正当,但面对明显缺乏恶意、规模悬殊的小商户时,是否应先沟通协商?小微商户也应在创业初期做好商标检索,避免无意侵权。当面对不合理维权时,更应勇于寻求法律保护。这场"面面之争"最终温情收场,但其揭示的力量失衡与商业伦理问题,仍值得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