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因未按规定上报多笔大额现金交易,被人民银行处以5000万元罚款。调查发现,该行反洗钱监测系统存在漏洞,未能识别并上报符合法定标准的大额交易。
具体违规表现
系统监测失效:系统未正确设置大额交易监测阈值(如人民币现金交易单笔或当日累计≥5万元、外币现金交易单笔或当日累计≥1万美元),导致交易数据未被抓取。
漏报交易类型:涉及多笔大额现金存取及跨境汇款,例如某客户单日分次存取现金累计8万元未触发预警。
人工审核疏漏:系统未报警后,业务人员未通过人工复核发现异常。
处罚依据
《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未履行大额交易报告义务,情节严重者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本案因系统性漏洞导致长期漏报,属于“情节严重”,故处以顶格罚款5000万元。
技术系统缺陷
阈值设置错误:系统未按法规更新监测标准(如未覆盖分次存取累计金额)。
系统兼容性不足:未能整合各业务条线数据(如跨境汇款与现金交易独立处理)。
内部控制失效
缺乏双重复核:过度依赖系统,未建立人工抽查机制。
培训不足
员工对大额交易标准理解不清,未能识别分次交易规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