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持续深耕中东工程市场,阿联酋已成为“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工程承包的重要目的地之一。从迪拜大型商业综合体、阿布扎比工业园区,到新能源光伏电站及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中国承包商参与的EPC工程数量持续增长。然而,与国内以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为核心的工程质量体系不同,阿联酋法律体系中存在一项极具特点且风险等级极高的制度——
“十年责任制度”(Decennial Liability)。该制度对承包商与设计单位的责任边界设定了远超一般合同理解的法定义务,在实践中往往成为国际工程争议的核心风险点之一。
对于许多中国企业而言,真正的风险并不发生在施工阶段,而是在工程交付多年之后才逐渐显现。因此,系统理解该制度的法律结构与责任逻辑,是进入阿联酋市场必须跨越的一道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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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阿联酋“十年责任制度”的法律基础与核心逻辑
阿联酋建设工程十年责任制度主要规定于《阿联酋民法典》关于Muqawala(承揽合同)的相关条款体系中,其制度设计体现出典型的大陆法系强制性规范特征。该制度的核心并非普通合同责任,而是一种由法律直接设定的不可轻易排除的法定义务。
从法律效果上看,只要工程属于固定建筑物或永久性工程,承包商及设计单位在工程交付后十年内,对于因结构性缺陷导致的严重后果承担责任。这种责任不仅包括建筑物整体或部分倒塌的情形,也覆盖所有危及建筑物安全、稳定或结构完整性的重大缺陷。更为关键的是,该责任属于强制性规范,即使合同中约定缩短责任期限或排除相关义务,在适用阿联酋法的情况下通常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十年责任制度的本质在于通过法律强制手段,将建筑安全风险长期固化于承包商与设计单位之上,以保护公共安全与业主长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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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范围:不仅限于“房屋倒塌”
在实践中,一个常见误解是将十年责任等同于“建筑物倒塌责任”,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远比表面理解更为广泛。凡属于永久性结构工程的建设项目,只要其结构安全与稳定性受到影响,均可能落入该制度的调整范围。
具体而言,包括商业办公楼、酒店、医院、学校、工业厂房、港口设施、桥梁以及各类能源基础设施等均属于典型适用对象。在中国企业广泛参与的新能源领域,例如光伏电站支架基础结构、风电基础工程以及大型工业厂房等,同样可能构成十年责任的适用场景。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制度关注的重点并非一般工程瑕疵,而是结构性风险。
例如地基沉降导致主体结构失稳、承重结构开裂、混凝土强度严重不足、钢结构体系失效等问题,即便工程已经正常投入使用多年,只要影响建筑安全,仍可能触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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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任主体与连带责任结构
在责任主体的认定方面,阿联酋法律采取较为严格的责任分配机制。承包商与设计单位通常被共同纳入责任范围之内,并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业主在发生结构性缺陷时,可以直接选择向其中任何一方主张全部损失,而无需首先区分设计责任与施工责任。
在这种责任结构下,EPC总承包商往往处于更为核心的风险位置。即便设计工作由独立设计院完成,或者施工由多个分包商实施,只要工程整体存在结构性缺陷,总承包商仍可能成为业主首选的索赔对象。后续责任分摊则需要通过合同链条内部进行追偿解决。
因此,该制度在客观上强化了总承包商的风险集中效应,对项目管理能力与合同体系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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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触发条件与责任边界
十年责任的触发并不以建筑物实际倒塌为唯一条件,而是以结构安全是否受到实质性威胁为核心判断标准。只要缺陷具有隐蔽性,并在后期发展为影响建筑稳定性的重大问题,即可能构成责任触发基础。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触发情形包括基础结构沉降异常、主体结构出现贯通性裂缝、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以及关键结构节点失效等。这类问题通常具有隐蔽性强、发展周期长的特点,往往在工程竣工多年后才被发现。
与此同时,一般性质量问题,如装饰面层脱落、门窗渗漏、设备运行故障等,通常不属于十年责任的调整范围,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保修机制处理。因此,该制度在责任边界上体现出明显的“结构安全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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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约定能否排除十年责任
从法律性质来看,十年责任属于阿联酋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一般不允许通过合同方式进行排除或限制。这一点与普通工程保修条款存在本质区别。
即使合同中约定较短的保修期限,或双方明确约定放弃相关责任,在适用阿联酋法的情况下,此类条款通常不具有对抗法律强制规定的效力。这也意味着,企业不能仅依赖合同条款来规避该项风险,而必须在合同之外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换言之,合同可以调整商业责任,但无法改变法定结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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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合同保修制度的本质差异
从制度结构来看,合同保修与十年责任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体系。前者基于合同约定,主要调整工程交付后短期内的质量修复义务;后者则基于法律强制规定,主要关注建筑物长期结构安全。
在同一项目中,两种制度可以并行存在。例如合同可能约定两年缺陷责任期,但即便该期限届满,只要在第六年发现结构性缺陷,业主仍可能依据十年责任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这种制度叠加效应,使得工程风险在时间维度上被显著延长。
因此,从风险管理角度看,十年责任实际上构成了一种“超长期法律责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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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国承包商面临的现实风险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十年责任带来的最大挑战在于风险的长期性与不确定性。项目团队在工程交付后往往已经解散,但法律责任仍持续存在十年之久,这使得后期管理与证据保存成为极为关键的问题。
同时,该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显著的风险放大效应。一旦发生结构性事故,业主通常倾向于向资金实力更强、合同关系最直接的EPC总承包商索赔,而不论缺陷的实际来源。这种责任结构使得承包商可能承担超出自身过错比例的赔偿风险。
此外,在多方分包与跨国设计体系中,责任链条复杂且跨司法辖区运行,一旦缺乏完善的合同追偿机制,最终损失往往难以有效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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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风险控制与应对策略
面对十年责任制度,企业的核心应对思路不应是规避,而是系统性管理。首先,在项目初期应进行充分的法律尽职调查,对当地强制性法律制度形成清晰认知,并在投标阶段将该类风险纳入报价与商业模型之中。
其次,在设计与施工阶段,应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机制,尤其是对结构安全相关关键节点进行严格管理,并形成完整、可追溯的工程技术档案,以便在争议发生时提供充分证据支持。
同时,保险机制在风险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阿联酋市场普遍存在针对十年责任的专项保险产品,通过合理配置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转移长期结构风险。对于大型EPC项目,保险安排往往成为融资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在合同体系设计上,应通过分包合同、设计合同及供应链协议构建完整的责任传导与追偿机制,确保在发生结构性缺陷时,总承包商能够有效向责任实际来源方追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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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阿联酋十年责任制度本质上体现的是一种以公共安全为核心的强制性法律安排,其对承包商责任的延展远超一般商业合同逻辑。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这一制度既是进入中东市场必须面对的法律现实,也是在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体系中必须重点应对的核心问题。
随着中国企业在阿联酋市场参与度不断提升,未来竞争将不仅体现在工程能力与价格优势上,更体现在对当地法律体系的理解深度与风险管理能力上。只有将十年责任风险纳入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框架,企业才能在高风险、高标准的国际工程市场中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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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专业交流,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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