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近期优化调整了印花税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等功能。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
一、调整印花税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时,当纳税人选择技术合同税目后,系统自动弹出子目选择栏,保存和提交时,如检索到技术合同子目没有录入,则不允许保存。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点击【新增税种】,勾选“印花税”卡片,点击卡片上的【税源采集】,税目选择“技术合同”:
若已选择子目,点击【保存】按钮,可正常保存税源信息:
若没有选择子目,则不允许保存:
二、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中“免征收入-本月(期)数”栏次允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季中转一般人的小规模纳税人手工录入并修改。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功能,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季中转一般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可手工录入并修改“免征收入-本月(期)数”栏次:
三、调整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代开增值税发票页面类别下拉菜单宽度,根据类别名称的实际长度自动适配。纳税人可清晰、完整地看到每个类别的名称。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业务】-【代开增值税发票】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进入功能,在项目信息区,点击【选择】按钮,依次选择“服务—生产生活服务”后,可以完整看到“*生产生活服务*基础地质勘查服务”等选项信息:
四、调整出口退税备案功能
优化内容:
个体工商户如发生出口业务,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后可享受退税政策,备案需填报【办理退(免)税人员信息】,支持选择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作为退(免)税办理人员。
功能操作:
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流程中填报【办理退(免)税人员信息】,纳税人可以选择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
五、调整地方特色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地方特色”下“社保业务”功能,一是每年12月1日、12月10日、12月20日,对城乡居民下一年度居民医疗参保险种正常但还未缴费的,通过支付宝推送消息提醒。
二是每年12月1日,对城乡居民本年度居民养老参保险种正常但还未缴费的,通过支付宝推送消息提醒。
三是每月月底前结束前第5个工作日,对灵活就业参保险种正常但还未申报缴费的,通过支付宝推送消息提醒。
四是在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首页增设醒目“大字版”功能开关,通过优化功能布局、放大字体,使缴费小程序更贴合老年人使用习惯。
功能操作:
进入支付宝,点击首页下【消息】-【消息盒子】:
点击消息盒子查看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缴费人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微信办税”进入,可点击“大字版”切换系统显示界面:
以城乡居民申报缴纳医疗保险为例,选择“大字版”,再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选择“缴费人员”,如下图所示:
选择参保人,点击“下一步”,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完成缴费。
六、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期限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税〔2026〕8号),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期限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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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审:邵洋洋 王 羽 段 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