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2026年第15号)正式施行,电子税务局“发票业务”模块已正式上线“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表”新功能。
今日小朝将结合官方公告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核心要点与清晰的操作步骤。
根据《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自2026年1月1日后实际抵扣了进项税额的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在建工程),只要入账且抵扣了进项,无论金额大小,均要填写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表。
划重点
填报主体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因不抵扣进项,无需操作)。
发票类型
仅针对抵扣了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普通发票无需关联。
资产范围
2026年1月1日后实际抵扣了进项税额的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在建工程),只要入账且抵扣了进项,均需关联,但不包括租入资产、临时建筑等。
操作详情步骤
步骤1:勾选抵扣发票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模块,对长期资产的专用发票进行正常的勾选、确认抵扣操作。
步骤2:录入资产台账信息
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台账】,点击【新增】,录入资产的基本信息并保存,生成资产台账记录。
注意:500万以上的资产需要在“长期资产混合用途确认表”填应税收入占比计算可以抵扣比例。
步骤3:关联发票与资产
进入【发票业务】-【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表】,系统会自动带出已录入资产台账,点击资产右侧的【关联凭证】,选择凭证类型,录入发票号码等信息,系统会自动带出税额、金额等,确认后保存关联关系。
步骤4:填写资产原值明细(可选)
对于原值超过500万元的资产,需回到【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台账】,点击“资产原值”列的【填写】,完善资产原值的明细构成信息。500万元以下的资产无需填写此步骤。
步骤5:核对与归档
完成关联后,进行最终校验并提交。务必导出并保存系统生成的关联回执,作为税务档案留存。
注意 · 特殊事情处理
【在建工程转固】:在建工程阶段需将每张发票即时关联到“在建工程”卡片上。转固时,通过【变更/迁移】功能,将所有发票关联关系批量转移到新的“固定资产”卡片上,无需重新关联。
【混合用途资产】:原值超过500万元的混合用途资产,除关联发票外,还需在【长期资产混合用途确认表】中填写应税收入占比,计算可抵扣比例。
总结与提醒
时间界定
以发票抵扣时点为准,2025年12月31日前已抵扣完毕的资产无需补做关联,只关联2026年1月1日之后抵扣的发票。
关键动作
养成发票一抵扣,就立刻操作关联的习惯,避免累积和遗忘,抵扣即关联。未进行关联可能导致进项抵扣被驳回、补缴税款、触发税务稽查风险,或影响后续资产折旧、处置等涉税操作。
金额门槛
500万元是“混合用途确认”的门槛,而非“发票关联”的门槛。所有抵扣进项的长期资产,无论价值大小,均需完成发票关联,低于500万,不用填写原值。
数据安全
操作完成后,及时下载并归档电子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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