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产业规则即将迎来历史性转折。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将全面实行,取代实施近 30 年的旧指令。这意味着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包装,必须直接满足这一具有全面约束力的法规要求,各成员国间再无监管差异。
法规升级:从“指令”到“法规”的效力跃迁
核心约束:全链严控物质、设计与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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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管控双重收紧: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所有包装中铅、镉、汞、六价铬四种重金属总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同时,食品接触包装中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也受到严格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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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性硬指标: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都必须满足“可回收”设计标准,可回收性能低于70%将被视为“技术上不可回收”而遭禁售。至 2038 年,仅允许回收性能 A、B 等级的包装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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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使用再生塑料:法规设定了分阶段目标。例如,到 2030 年,一次性塑料饮料瓶中的消费后再生塑料含量必须达到 30%,接触敏感的非PET塑料包装也需达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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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减量与标签义务:自 2030 年起,包装的重量和体积必须最小化,杜绝过度包装。后续还需按标准标注再生材料比例、碳足迹等信息。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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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排版 |M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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