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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信用动态】国常会:试点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

【全国信用动态】国常会:试点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 信立诚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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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全国信用动态】国常会:试点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

      纵览信用热点,持续关注信用动态。

      为增强个人和企业诚信意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持续发布“全国信用动态”。汇聚信用领域要闻,弘扬守法诚信,抵制违法失信,共建社会信用体系。


本期导读

1.  国常会:试点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

2.  商务部:鼓励电商企业自主建立维护诚信档案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用监管

4.  公安部:电信网络诈骗案超六成通过虚假APP实施

5.  两部门: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

6.  市场监管总局: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或担刑责

7.  教育部:开展师德专题教育 出现师德违规问题要详细通报

8. 国家电影局:加强电影版权保护 打击短视频侵权行为

      

国常会:试点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

      5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试点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提高融资便利度。

      会议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会议指出,去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出一系列超常规、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就业压力依然较大,要继续坚持就业优先,保持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岗、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支持。

      为加大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会议确定,一是引导民航企业与金融机构用好用足应急贷款政策。加强对文旅企业及线下零售、住宿、交通运输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定向金融服务。继续做好对制造业升级发展的融资支持。

      二是进一步加强小微金融服务。试点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提高融资便利度。支持发行不低于3000亿元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确保银行业普惠小微贷款实现增速、户数“两增”,确保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长30%以上。

      李克强强调,要将个体工商户纳入金融支持范围。他说:“个体工商户对就业的贡献有目共睹。”来自市场监管总局的数据显示,我国个体工商户“十三五”初期达到5500多万户,现在已经超过9000万户,带动了2亿多人就业。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做好区域融资支持,促进相关地方改善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议要求,要跟踪分析国内外形势和市场变化,做好市场调节,应对大宗商品价格过快上涨及其连带影响。加强货币政策与其他政策配合,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来源:中国信用)


商务部:鼓励电商企业自主建立维护诚信档案

      日前,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商务部将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诚信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贯彻落实,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依托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诚信经营承诺,自主建立维护诚信档案,公开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注意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对此,高峰说:“《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细化网络直播营销领域各类主体的权责边界,明确各方责任,营造更有利于业态健康稳定发展的制度环境。”

      如何规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高峰表示,商务部将按照职责分工,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信用约束,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依托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诚信经营承诺,自主建立维护诚信档案,公开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B2C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交易规则制定指南》等行业标准,更好指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落实相关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开展创建示范工程,深入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和整改调整,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带动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信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用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清理和优化执法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追责机制。

      同时,各地要认真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要加强现场执法管理,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杜绝粗暴执法、过激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规范执法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要改进执法方式,全面实施“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用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通知要求拓宽与群众交流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民服务热线、开展“城管体验日”活动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城市管理服务下沉。

(来源:新华社)


公安部:电信网络诈骗案超六成通过虚假APP实施

      5月11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北京、辽宁、湖南、广东等26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APP技术开发支持的违法犯罪团伙,据统计,通过虚假APP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已占所有案件的60%以上。

      当前,通过虚假APP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开展多次集中抓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深入研判此类案件规律特点,深挖涉诈APP开发、封装、应用各个环节,全面分析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信息支持、技术支撑、转账洗钱等非法服务情况,梳理出一批涉诈APP技术开发人员违法犯罪线索,部署开展了新一轮集中收网行动,对涉诈APP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随着非法电话卡、银行卡不断减少,一些诈骗窝点出现“卡荒”,诈骗分子转变犯罪手法,大肆使用虚假APP实施诈骗。在非法利益驱使下,一些技术开发人员沦为诈骗团伙帮凶,“量身定制”具有各种诈骗功能的虚假APP。他们从对接诈骗团伙需求、编写程序代码,到购买域名、租用服务器,再到APP封装和分发,形成了分工明确的专业化犯罪链条。其开发的虚假APP仿照一些知名正规应用平台进行包装,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极具迷惑性。诈骗团伙诱骗受害人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下载虚假APP,通过APP的相应功能进行沟通联络、窃取信息、诱骗转账付款等操作,实施贷款诈骗、刷单诈骗、“杀猪盘”诈骗等各类诈骗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动向,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分析研判、创新打法战法,坚持打团伙、捣窝点、断链条、摧灰产,坚决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信用)


两部门: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运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审核系统”对业务数据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通知》明确,2021年~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省份(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总额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规模确定,具体结合各省份上一年度全省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等因素切块下达。

      对于信息填报与审核,《通知》指出,奖补资金切块测算的基础数据信息来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以符合条件的相关数据信息作为测算依据。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组织本地区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全面填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相关数据信息,并按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所在地,组织县(区)、市(州)级管理部门对照本通知有关政策适用要求,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审核系统”对业务数据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地方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商同级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数据信息审核,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抽查、第三方审计、金融机构对账等。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所指的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

      此外,得到奖补资金支持的省份要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因地制宜,通过直接补助、绩效奖励等方式,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含再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特别是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同时,鼓励地方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创新型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得到奖补资金的省份应注重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和政策联动,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与中央财政其他资金支持政策形成互补和合力,但不得对同一主体同一支持方向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来源:中国信用)


市场监管总局: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或担刑责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制修订《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并明确除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这是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司长董乐群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统一违法情形的判定尺度、明确实施处罚的法律依据。办法提出四种不实检验检测情形、五种虚假检验检测情形,明确了从业机构必须严守的行业底线。针对“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办法明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直至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平台,归集到企业名下,以推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提出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便利机构的具体措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全面实行告知承诺程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推行网上审批,有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颁发资质认定电子证书。资质认定许可整体由80个工作日压缩至52个工作日;对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采取书面审查方式予以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据统计,2020年,我国近4.9万家检验检测机构共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近5.67亿份,这一市场规模约占全球检验检测市场20%。

      董乐群介绍,去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6万家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439起,目前已撤销、注销227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14起。今年将深入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以食品检验、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等高风险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行业整治行动。

(来源:新华社)


教育部:开展师德专题教育 出现师德违规问题要详细通报

      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学校、学院(系)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通知》要求,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

      其中,要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各地各校定期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高校可结合实际由各二级学院(系)组织,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学院(系)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顶层设计,高度重视组织,将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专题教育方案,严格按时推进。要突出工作重点,覆盖全体教师,力戒形式主义。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家电影局:加强电影版权保护 打击短视频侵权行为

      近日,针对部分影视行业协会、影视公司和演员等倡议的抵制短视频侵权问题,国家电影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电影版权是维护电影产业健康良性发展、激发创新创作活力、推动电影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电影局一贯高度重视电影版权保护工作,近年来会同公安、版权等部门,持续打击电影盗录、盗播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电影作品纳入版权保护预警名单,推动各类网络服务商采取有效措施,提前防范、及时处理侵权盗版行为。

      国家电影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安排部署,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XX分钟看电影”等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配合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大对短视频侵犯电影版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剪辑、传播他人电影作品的侵权行为,积极保护广大电影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电影局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鼓励与院线电影版权保护联盟等共同开展电影版权维权,一方面维护电影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一方面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

      国家电影局倡导各网络平台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积极履行版权保护法律义务,合法使用电影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复制、剪辑、传播他人电影作品,加强自查和清理,提升电影版权投诉处理实效,更好地发挥短视频在电影宣传、评论、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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