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
关于江苏省跨境电商提质发展行动计划
(2026-2028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6〕2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海关《江苏省跨境电商提质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