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5日公告说了什么
2026年6月25日晚,中油燃气集团有限公司(China Oil And Gas Group Limited,港交所:00603.HK)正式在披露易上载并寄发《股东特别大会通函》,同步刊出股东特别大会(EGM)通告。这份通函涵盖:
股份交换协议(Share Exchange Agreement)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详细条款;
上市规则第14章要求的披露资料,含标的公司财务概要、备考财务资料、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摘要;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说明;
股东特别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及议案内容。
股东特别大会定于2026年7月14日(周二)上午11:00,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路9号心海中央商务中心15楼召开,审议并批准股份交换协议及项下所有交易(含非常重大出售VSD与非常重大收购VSA),并授权董事局执行相关事宜。
这是自2026年4月29日首次公告以来,经历5月14日→5月22日→6月5日→6月12日→6月25日整整四次延期后,市场终于等到的那份通函。从程序意义上讲,压在中油燃气港股侧最大的不确定性——"通函无限拖或胎死腹中"——暂时解除。
二、交易全貌复盘——拿燃气资产换A股控制权
交易背景与目的
中油燃气自2021年起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司法拍卖及协议受让逐步入主A股胜利股份(000407.SZ),截至2026年4月持股约22.16%。本次通过"资产换股+小额现金"方式,将旗下四处优质城镇燃气及加气站资产注入胜利股份,换取胜利股份新发A股,使持股比例跃升至约51.11%,实现并表。
战略意图清晰:将分散在港股上市的燃气运营资产整合进A股上市平台,打通A股再融资渠道,提升资产证券化率和流动性,同时借胜利股份原有城燃网络扩大协同效应。
标的资产
出售予胜利股份的四项资产:
中油珠海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珠海及周边LNG/CNG加气站及城镇燃气)
天达胜通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区域燃气运营)
南通中油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江苏南通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
甘河中油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青海区域燃气项目,合计控制80%)
四项标的均为成熟运营、有稳定现金流的城燃项目,属中油燃气体内较优质资产。
对价结构
总交易对价约人民币17.508亿元:
股份对价:约15.95亿元,以胜利股份向中油燃气关联方发行521,225,770股新A股支付,发行价每股人民币3.06元(相较市价有一定折让,属A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惯例);
现金对价:约1.559亿元,由胜利股份以自有资金支付给卖方。
交易完成后,胜利股份持有或控制上述四家标的公司股权,中油燃气对胜利股份持股由约22.16%升至约51.11%,胜利股份成为中油燃气非全资附属公司,合并入中油燃气财报。
先决条件
交易互为条件,须同时满足:
中油燃气股东特别大会批准;
胜利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如适用);
深交所对胜利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核准/注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通过(注:胜利股份6月初已公告获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无其他重大监管障碍或重大不利变化。
三、通函里的关键增量信息
相比4月29日初公告,本次通函释放几个值得留意的细节:
① 业绩承诺与补偿机制
卖方(中油燃气旗下卖方联合体)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通常为交割后三个会计年度)内各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若低于承诺数的90%,将以退还部分胜利对价股份或现金补足(二选一或组合),具体以最终签署补充协议为准。独立财务顾问珑盛资本已就盈利预测出具审阅确认意见,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意见——这在港股VSD/VSA交易中属偏审慎安排,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市场对标的资产质量的关切。
②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通函摘要显示,独立财务顾问(香港持牌机构)认为交易条款(尤其是换股比例与作价)对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这是港交所要求VSD/VSA类交易必须包含的第三方意见,也是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股东投赞成票的依据。
③ 无重大不利变化声明
截至通函日期,标的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披露,亦无重大未披露债务或担保——当然这属于标准表述,真实成色仍需待A股监管反馈及最终审计。
四、四次延期意味着什么——为什么今天这个"按时寄发"很重要
回顾时间线:
2026-04-29 首披,原承诺5月14日前寄通函;
2026-05-14 延至5月22日;
2026-05-22 延至6月5日;
2026-06-05 延至6月12日;
2026-06-12 延至6月25日(第四次);
2026-06-25 通函如期寄发,未再宣布第五次延期。
中油燃气历史上重大关联交易通函惯常延期(2007年、2021年均如此),但连续四度推迟已将市场容忍度逼至极限。今日若再跳票,会被解读为标的合规出现硬伤或买卖双方重新谈判——那才是真正的危险信号。按时寄出=底线兑现,不构成惊喜,但消除了"最坏情形"。
五、对两只股票的差异化影响
对中油燃气(00603.HK)
偏中性微正面。通函落地+EGM排期明确,拖延污点未继续恶化,但本身不改变港股侧资产盈利能力,且换股后A股胜利并表对港股EPS增厚效果需视A股胜利股份后续盈利及汇率折算。若7月14日EGM获高赞成率通过,可阶段性修复部分治理信任折价。风险提示:公众股东若投出显著高于历史的反对/弃权票(>5%~10%),即便通过也会被视为勉强,次日港股可能承压。
对胜利股份(000407.SZ)——这才是核心受益方
港股侧通函寄发及EGM节点明朗化,是跨市场互为条件重组向前推进的关键一步。结合此前已获反垄断审查通过、深交所已受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目前主要剩余里程碑为:
2026年7月14日 中油燃气EGM通过(预期大概率);
A股证监会注册通过;
实施交割。
短线看,消除港股侧"无限拖延"疑虑有助于胜利股份情绪修复,尤其近期受大盘及燃气板块整体调整压制,若无新的负面舆情,重组预期回温对股价有温和正向催化。中线则取决于A股监管注册进度及标的资产并入后的实际业绩兑现。
六、接下来的观察清单
| 时间节点 | 事项 | 关注要点 |
|---|---|---|
| 即日起至7月14日 | 通函细读期 | 标的经审计近三年财报、承诺净利润具体数值、或然负债披露 |
| 2026-07-14 | 中油燃气EGM表决结果 | 赞成率是否>80%;反对+弃权是否异常升高 |
| EGM通过后 | 等待A股证监会注册 | 是否要求补充材料/修订业绩承诺 |
| 注册生效后 | 发行股份+资产交割 | 最终并表时点、锁定期安排 |
若出现第五次延期(极不可能但仍需防范)、EGM被否决、或A股反馈意见指出标的重大瑕疵,均构成实质性利空,应及时重新评估。
七、一句话定调
今日通函寄发是中油燃气给市场交出的"最低及格卷"——不惊喜,但止住了信誉继续失血。对胜利股份而言是把最大的港股侧不确定变成了确定,跨市场并表棋局正式进入下半场,接下来就看7月14日股东投票结果与A股监管注册这最后两道关。
⚠️ 本文基于港交所披露易公告、公司通函及公开信息撰写,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推荐。资本市场存在不确定性,决策请自行审慎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