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合规是底线,专业择优是核心。框架协议招标项目资金往来环节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退节点,是实务中极易混淆的细节。沪港国际深耕招标采购、工程咨询全链条服务二十余年,始终以法规精准解读、方案量身定制、风险全程把控、全生命周期价值最优为核心优势,助力企业规范资金与流程管理。
本期「沪港招标小课堂」,解答核心问题:框架协议招标项目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该在何时收取与退还?
问:某物资框架协议招标项目,中标结果主要用于工程建设项目,预计选取前3名为中标人。请问投标保证金何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何时收取和退还?
答:1.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
框架协议招标项目发放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一般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退还。同时督促中标人交 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 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文件可约定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向中标人提供支付担保。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合同履约完成后,招标人可以预留不超过合同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并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依照法规明确节点,规范两类保证金全流程管理。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可退回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约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项目履约完毕后,甲方可按规定预留不超结算总额 3% 的质量保证金,其余履约保证金及时返还。沪港国际凭借深厚法规功底、丰富实操经验、精细化方案设计能力,持续为各类招标项目提供合规审查、评分细则优化、异议投诉处理、全流程代理等高价值服务,全力做到节点清晰、依规收付、资金合规、管控到位。
梳理资金管理规范,助力框架协议采购高效合规运行。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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