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
今天起,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25日。
您可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全文如下:
20.财政部答复:“水费”预算指标能支付“电费”吗?/“福利费”能支付“办公费”吗?
21.财政部回复:培训讲课费规定是按税后发放的,如果年终汇算清缴后还要缴纳个税,能向扣缴单位来要求负担一部分补税的税款么?
22.财政部回复: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报销并同时领取当天的交通补助80元是否属于“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
23.财政部回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机关正副司(局)级差旅费标准报销?
25.财政部回复: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报销并同时领取当天的交通补助80元是否属于“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
26.中央纪委:12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深度解读
27.财政部回复:单位人员到异地出差期间有几天未产生交通费用,这几天能否领取交通费?
29.财政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产品分类指导标准(2026年版)
30.三连整治加码!2026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启幕,四类违规行为全面严查
32.财政部回复:工作人员出差期间,餐饮费自理,未开具餐饮发票,或者自带饮食,未开具餐饮发票,是否影响伙食补助费的领取?
34.财政部解答:预算单位不得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本部门其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
36.重磅!三部门发文,新一轮“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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