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数据二十条”(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精神,推动“数据要素 ×”行动计划落地,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然而,数据要素市场长期面临“权属界定模糊导致流通不畅、价值评估不明造成定价困难”的双重困境。2024 年 1 月,《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标志着数据资产入表从理论探索步入制度实践新阶段。
一、个人数据
个人数据是数据要素体系的源头活水,其确权与利用关乎公民权益保护与市场活力激发。我国已构建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内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促使大型平台企业建立用户授权与隐私管理机制。然而,在确权层面,个人数据的权利束结构尚未厘清,所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相互缠绕,导致数据主体在价值分配中处于结构性弱势,难以公平分享收益成果。现有授权机制多为“一刀切”,缺乏精细化、动态化安排。在入表层面,个人数据的资产属性未能获得普遍认可,其成本归集与价值评估标准缺失,制约其向数据资产的合规转化。此外,流通环节的安全风险与授权僵化并存,形成不敢流通、不易流通的困局。
破解上述困境,需推动三方面的变革。一是推动授权范式革新。细化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推动从一次性概括授权向场景化动态授权转变,建立“授权—使用—审计”的闭环管理,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精准平衡。二是强化技术赋能信任。积极部署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可信技术,通过数据可用不可见、使用可控可计量等手段,筑牢数据流通安全基底,破解数据价值释放的安全瓶颈。三是探索资产化可行路径。研究制订个人数据资产化的专项会计准则,明确其确认条件、计量方法与披露要求,审慎推动其在严格合规框架下实现价值的平滑转化。
二、企业数据
企业数据是数据要素市场中最活跃、最具规模效应的组成部分。当前,金融、医疗等重点行业数据管理规范持续完善,驱动企业数据从资源向资产加速跃迁。在确权层面,企业数据以自主管控、合规流通为导向,通过内部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在入表层面,部分机构已在信贷风控、客户画像等核心领域形成可复制的资产化经验。然而,在确权层面,企业数据权利边界模糊,尤其是在多方参与形成的复合数据中,权益归属与分配机制缺位,抑制了某些数据主体的共享流通意愿;在入表层面,数据资产识别标准不一、成本归集范围模糊、价值评估技术不成熟,导致信息披露质量参差不齐,加之资产价值波动性与使用寿命不确定性高,为会计处理数据带来严峻挑战。
为推动企业数据确权与入表协同并进,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明晰权利制度框架。尽快细化“三权(所有权、使用权与经营权)分置”在企业层面的落地规则,特别是在供应链、平台生态等复杂场景中,明确多方数据权益的划分原则与利益分配机制,稳定市场预期。二是完善会计准则配套。建议监管部门联合出台更细化的数据资产入表配套指引与示范案例,重点厘清资本化与费用化的界限、内部开发成本的归集方法,以及表内外信息的披露标准,全面提升信息的可靠性。三是培育专业服务生态。大力鼓励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数据合规咨询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发展数据审计、价值评估、合规认证等新兴业务,构建覆盖全链条、多层次的专业化市场服务体系。
三、公共数据
公共数据以其规模性、普惠性和高置信度的独特优势,构成数据要素市场的重要供给基石。近年来,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功能持续升级,“数据沙箱”等创新机制的积极探索,为数据价值开发提供了安全试炼场。在确权层面,公共数据秉持统筹规划、分类开放原则;在入表层面,其资产化实践虽处于萌芽状态,但在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优化社会治理等方面已显现出巨大潜力。然而,在确权层面,公共数据的所有权、管理权与使用权界定不清,“数据孤岛”现象犹存,部门间共享开放的内生动力不足;在入表层面,资产范围、计量方法与披露标准缺失,导致其巨大的社会经济价值难以在财务核算中得以客观呈现。尤为关键的是,公共数据紧密关联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如何在安全红线内最大化开放其使用价值,是必须解决的动态平衡难题。
为释放公共数据的巨大潜能,建议从三方面协同发力。一是加快顶层产权设计。在国家层面明确公共数据开放的主体责任、使用权限与收益反馈机制,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激发各部门开放共享的积极性。二是建立资产核算体系。研究制订适用于政府部门的公共数据资产认定标准与估值指南,推动将高价值公共数据资产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真实、全面反映公共资源效能,助力决策科学化。三是筑牢安全技术屏障。强制要求在数据开放流程中集成隐私计算、联邦学习、数据脱敏等关键技术,实现数据价值流动而原始信息不泄露,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公共数据的深度开发与价值挖掘。
四、结论与展望
确权与入表,正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共同构成了驱动数据要素从资源向资产,进而向资本转化的制度引擎,是打通新质生产力数据要素基础的重要一环。当前,我国在个人、企业、公共数据的确权与入表实践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需直面权属模糊、评估艰巨、标准滞后等深层挑战。面向未来,亟须在三方面持续攻坚:在制度层面,加快数据产权立法进程,构建覆盖流通、分配与安全的完备制度体系,筑牢市场化配置的法治根基;在实践层面,推动三类数据在重点场景的协同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与行业标杆;在生态层面,积极培育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多元主体,繁荣数据交易、评估、审计等市场服务,最终促成数据要素与实体经济在更深层次的融合共生。
随着确权与入表制度的成熟与落地,数据要素的潜能将得到前所未有的激发,这不仅能为企业创新与产业升级注入强劲动能,也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助力数字中国建设行稳致远。
文章来源:新华网“学术中国”
作者:杨永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