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人问:码牌增量能不能搞?
能啊,怎么不能。来钱快,客户高兴,银行也看不出来,多好。
那先说什么是“码牌增量”!
就是帮客户的收款码牌刷假流水。银行不是看流水给贷款嘛?流水不够,给他“补”够。
几百个号轮着扫,分时段、分金额,刷得比真生意还真。走的还是银联通道,银行查都查不出来。
聪明吧?
谁需要?两类人。
一类是真实做生意的,流水差点意思,想多贷点款。
一类是压根没生意的空壳,专门用来骗贷。
怎么搞?
背后有专业团队,养号、做小程序、对接信贷中介,一条龙。
咱们做POS机的,手里有商户资源,正好被他们看上了。
介绍一个客户,拿几百块返点,多轻松。
你说这事儿能不能干?
按理说,不能。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写得清楚:骗贷要坐牢的。你帮着介绍、帮着刷、哪怕只是提供码牌通道,都属于“协助”。
但道理是道理,现实是现实。
有人干了好几个月,也没出事,还赚了不少。
银行也没发现,客户也贷到款了,皆大欢喜。
那问题在哪儿呢?
问题在于:这事儿不是看“有没有出事”,而是看“出事了你扛不扛得住”。
你想啊,客户还不上贷款的时候,银行一倒查,流水是假的。
谁经手的?你。
谁办的码牌?你。
谁介绍的“做流水”?你。
客户为了减刑,第一个咬的就是你。
那几百块钱介绍费,够请律师吗?
增量机构赚完钱就跑,抓不到。
信贷中介说“我只是介绍”,撇得干净。
只有你,人证物证都在——码牌是你办的,客户是你带来的。
你觉得到时候你跟法官说“我只是好心帮忙”,法官信吗?
哦,对了,还有个真实事儿,我就不说具体哪儿了,反正确有其人。
有个做POS机代理的老李,帮一个开面馆的介绍了个“做流水”的。 客户刷了三个月,贷了30万,结果拿去还赌债了,面馆也关了。 银行一报案,经侦顺着流水就找到了老李。 老李说:“我就是介绍了一下,没拿多少钱。” 法律不听这个。最后老李因为“共同诈骗”被刑拘,到现在还没出来。
当然,你可能觉得自己命好,不会摊上这种事。
“我找的客户靠谱。”
“我拿的钱少,查不到我。”
“就算出了事,我也能跑。”
行,你这么想,谁也拦不住你。
但我就说一句: 我们做这行,挣的是辛苦钱,不是快钱。 快钱来得快,去得也快,有时候还连本带利。
你要是觉得那几百块钱介绍费,值得拿后半辈子去赌,那你就干。
你要是真干了,别到处说。
万一哪天有人问起来,别说我没提醒过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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